我同事的弟弟打电话给我同事说出了车祸了,把我同事吓得六神无主。不过我同事的弟弟不是主驾而是副驾,对于我同事来说算是虚惊一场。但是主驾就倒霉了,主驾和她弟弟是同事,他们一起开的公司的车。
当时是晚上,在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直行,对面的车开了远光灯把主驾照得眼睛都睁不开,谁知道前面有个老奶奶在过马路,结果可想而知这位老奶奶被送到医院当晚就不行了。
最悲催的是,当时老奶奶是在人行横道上的,交警根据事故痕迹测出来当时车辆经过人行横道时的速度有60码,因此现在主驾不仅面临赔偿还有刑事责任,赔偿的话公司的车保险保的是100万问题不大,但是现在因为主驾有违法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处罚,如果当事人不和解就得坐牢了,一个20多岁的小伙还没结婚呢哎遇到这事太倒霉了...
那辆开远光灯的车真是害人不浅,可是交警说即使找到那辆车最多也就是罚款扣分...
交通法科普时间: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五十二条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哎,不知您看完这位小伙的遭遇
您有什么想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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