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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两名TR188航班乘客确诊,一名杭州人!杭州通报新增14例详细病例

观余杭 2022-01-18

最新情况

2020年2月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235例(湖北省2345例),新增重症病例492例(湖北省442例),新增死亡病例64例(湖北省64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57例(湖北省101例),新增疑似病例5072例(湖北省3182例)。


截至2月3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0438例(黑龙江省核减2例),现有重症病例2788例,累计死亡病例42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32例,现有疑似病例23214例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21015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2755人,现有171329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33例:香港特别行政区15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例,台湾地区10例。

杭州新增确诊14例,累计132例

浙江新增105例,累计829例

2020年2月3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05例,新增出院病例12例。其中:

新增确诊病例中,杭州市14例、宁波市27例、温州市49例、嘉兴市4例、金华市4例、衢州市1例、台州市6例;新增出院病例中,杭州市4例、温州市2例、湖州市1例、绍兴市1例、台州市4例。

截至2月3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29例,现有重症病例58例(其中危重15例),累计出院48例。其中:

确诊病例中,杭州市132例、宁波市102例、温州市340例、湖州市9例、嘉兴市23例、绍兴市30例、金华市40例、衢州市15例、舟山市7例、台州市115例、丽水市16例;重症病例中,杭州市8例、宁波市7例、温州市20例、嘉兴市2例、绍兴市7例、金华市3例、衢州市2例、舟山市1例、台州市6例、丽水市2例;出院病例中,杭州市6例、宁波市1例、温州市17例、湖州市1例、绍兴市3例、金华市6例、舟山市2例、台州市11例、丽水市1例。

目前,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294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557人,尚有1142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杭州通报新增14例病例详情


2020年2月3日0-24时,全市新增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4例,其中:余杭区4例,江干区3例,萧山区3例(其中机场检疫2例),上城区、桐庐县各2例。原有重症病例转轻症2例,治愈出院4例。

截至2月3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32例。其中:余杭区32例,萧山区19例(其中机场检疫8例), 桐庐县16例,西湖区12例,拱墅区10例,江干区12例,上城区10例,下城区、临安区各5例,滨江区、富阳区各4例,钱塘新区2例,建德市1例。

所有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除现有的8例重症病例(其中危重1例)外,其余病例病情均稳定。 

全市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351人,尚有112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14例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病例一,男,36岁,1月24日乘TR188航班到达萧山机场的湖北旅行团成员,到达后即隔离,1月27日出现不适,体温37.9℃,有咳嗽、咳痰等症状,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二,男,44岁,1月24日乘TR188航班到达萧山机场的杭州旅行团成员,到达后即隔离,2月2日出现不适,体温38.2℃,有头晕、乏力等症状,两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三,女,24岁,现住桐庐县,隔离中的病例密切接触者,1月30日出现不适,有咳嗽、肌肉酸痛等症状,两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四,男,33岁,现住江干区,隔离中的病例密切接触者,1月25日出现不适,有头痛、咳嗽等症状,两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五,男,39岁,现住余杭区,隔离中的病例密切接触者,2月2日出现不适,体温37.4℃,左肺出现影像学改变,无咳嗽咳痰等症状,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六,女,57岁,现住上城区,隔离医学观察人员。1月30日出现不适,体温38.2℃,有咽痛等症状,右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七,男,61岁,现住上城区,隔离医学观察人员。2月2日出现不适,体温37.2℃,有头痛、乏力等症状,右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八,女,67岁,现住余杭区,1月22日自河南来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1月23日出现不适,体温38℃,有咳嗽、咳痰、胸闷等症状,两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九,男,25岁,现住萧山区,1月19日自武汉回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1月29日出现不适,体温37.9℃,有流涕、咽痛等症状,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十,男,34岁,现住余杭区,1月22日从广东省回杭,1月25日出现不适,体温37.5℃,有头痛、咽痛等症状,两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十一,男,42岁,现住江干区,1月30日自安徽回杭,1月27日出现不适,体温37.4℃,有头痛、咳嗽、肌肉酸痛等症状,左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十二,男,47岁,现住余杭区,1月24日出现不适,体温38.3℃,有咳嗽、咳痰、肌肉酸痛等症状,左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感染来源调查中。
 
病例十三,男,52岁,现住江干区,1月27日出现不适,体温38.1℃,有流涕、咽痛等症状,肺部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感染来源调查中。
 
病例十四,男,74岁,现住桐庐县,1月19日出现不适,体温38.3℃,有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两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感染来源调查中。

杭州市政府发布防控疫情十项措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十项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杭。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


来源:健康杭州、健康浙江、国家卫健委、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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