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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针对落实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强化追责问责的紧急通知

西昌发布 2019-04-20


中共凉山州纪委 凉山州监察委员会    

关于针对落实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强化追责问责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州直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加强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工作的部署,根据州委常委会议安排,经州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针对落实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认识当前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防控的严峻形势,把推进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工作落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内容。要科学合理调配工作力量,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各级各地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防控体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对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预防措施不落实、火险隐患整改不彻底、报告火情不及时、组织扑救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新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一律倒查追责、顶格处理,为全面打赢全州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作风保障。


二、强化督查暗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导配合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林业草原、气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暗访,重点对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工作中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火源管控、巡山护林、防火宣传、监测预警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全面防范的基础上,抓好重点林区牧区、景区景点、城市面山、连片坟地等区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采取最严厉措施,严管进山火源、严管生产用火、严管护林人员、严查进山人员、严查火灾隐患,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该整改的全面督促整改到位、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责问责到底。


三、强化问题追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渠道,加强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林业草原、气象等部门的无缝衔接、精准对接,紧盯突出问题,加强追踪,深挖细查、探究剖析,全面查找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问题,做到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违规野外用火的坚决不放过、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坚决不放过。


四、强化调查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问题和督查暗访、信访举报等发现的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追责问责问题线索,一律不下转,由县(市)纪委监委直接办理,重点问题、复杂案件由州纪委监委提级办理。要组织专门力量,迅速跟进、深入调查核实,快速查清查准。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凉山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追责、精准问责。


五、强化惩防联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教育与监督共举原则,对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工作中受到责任追究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并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和受处理人员所在单位。要推动举一反三、系统治理,从普遍性问题、追责问责个案、问题线索分析中,研究共性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漏洞、完善制度,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线的效果。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人员,如实及时向州纪委监委报送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工作中的追责问责案例(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并每月底报送相关的统计数据。


中共凉山州纪委   凉山州监察委员会

2019年4月5日


编辑:徐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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