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答疑⑱|儿子买的期房,交付时满足这些条件,可以改成父亲名字!
由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与宁波晚报共同主办的“房产答疑”专栏,今天刊发第⑱期内容。
我们“房产答疑”专栏每期都会筛选一批问题——每次的问题数不一定一样、可能多可能少,在得到相关职能部门权威答复后,公开刊发在宁波晚报、甬上APP以及我们“宁波楼市报道”微信上,供大家买房、卖房参考。
大家可以通过微信群——“宁波楼市报道—房产政策咨询群”,问有关买房、卖房政策方面的各类问题。因为群内人数已经很多,现在入群,需要大家先加小编工作微信,并务必备注“房产提问”,小编会及时拉进群。
小编工作微信二维码是这个:
下面来看本期具体的问题及权威答复。
问题一
一年前用自己名字买的房子,最近快要交付了(有按揭),可以写爸爸一个人的名字吗(爸爸70岁,名下只有一套房)?如果可以的话,要办什么手续?
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根据政策,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得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为直系亲属。
其他情形购买的商品住房,可以在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且按揭贷款结清的情况下,由开发商发起合同变更业务,需提交资料如下:
房产公司和买受人(或被委托人)应共同到属地房管部门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也鼓励买受人使用电子签名的形式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问题二
房产赠与有什么要求吗?我是宁波本市人,我名下在限购区内有两套房子了,然后现在老丈人名下的一套在限购区内的房子想赠送给我,是否可以?
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根据我市限购政策,限购区域内的住房赠与,受赠居民家庭应当具备在限购区域内的购房资格;市六区范围内赠与住房未满2年的,原产权人(赠与人)申请家庭购房资格时,已赠与住房需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根据描述,您的情况不符合受赠居民家庭应当具备在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的条件,暂不能接受限购区域内的住房赠与。
问题三
我想问下,一户家庭,没有房子,去参加楼盘摇号,丈夫以无房户名义去摇,妻子放弃无房户资格、参与剩余房源的摇号,这样可以吗?
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根据政策,参加优先认购的无房家庭,自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至该项目优先认购活动结束当日(选房结果公示后)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具体依照公示方案执行。
问题四
宁波首次集中供地结束,其中许多地块要求毛坯交付、毛坯销售。此项要求是否禁止开发商加装装修包?如若开发商加装装修包,政府是否有相关监督措施?
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土地出让前明确“毛坯销售、毛坯交付”的地块,在项目交付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任何第三方不得与购房人签署委托装修协议或收取装修意向金、定金等款项。我们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加强对开发商销售行为的监管!
往期集萃
房产答疑②|和朋友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影响限购资格、无房户资格吗?法拍房限购、限售吗?
房产答疑⑤|子女购房时,能不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有个前提需特别注意!
房产答疑⑦|一个蛮特殊的住房赠与问题,以及关于公积金断缴后补缴会否影响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房产答疑⑧|出售家庭唯一住房,进行到哪一步才能获得无房户资格?
(注意:早期“房产答疑”所答问题,部分只适于用当时政策环境。在2021年4月17日宁波房地产调控新政正式施行后,有类似问题,以第⑬期及之后“房产答疑”专栏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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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晚报记者 曾梅
编辑:史咏梅
二审:程旭辉
三审:王 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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