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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这个特殊楼盘,余房开售!约500套,首付低的二十几万元……

宁波晚报地产号 宁波楼市报道
2024-08-11


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今天发布公告,宣布启动宁波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和樾湾的余房销售工作。


在上月完成选房、签约后,公告显示,和樾湾尚有余房约500套


这批余房,全装修交付,均价不变,仍为16502元/平方米;仍由购房人持有70%产权份额,另外30%为政府持有份额。


以此计,一套面积约90平方米的全装修房源,总价约150万元,而购房人按70%产权份额、最低首付两成的话,首付款只需20万元出点头。


按照公告,有资格购买和樾湾这批余房的,和之前一样,也限三大类人群:


(一)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10年,或者申请时正常缴纳且申请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记录;

2.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屋(含申请前5年内交易登记的房屋,具体指申请家庭申请前5年内在本市已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住房、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的住房,下同)

3.申请前12个月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3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120216元);财产不作限制。


(二)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主申请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单位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申请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2.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屋;

3.申请前12个月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3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120216元);财产不作限制。


(三)特定范围在职人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主申请人是列入本市人才分类目录的基础人才、市级认定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

基础人才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市级认定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是指经过人社部门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

2.家庭主申请人是在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企事业单位就业,申请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屋。

这批余房,按照认筹登记—提交申请—审核公示—核准公布—准购选房—签约付款的流程进行。有意向的购房者,具体可至和樾湾项目展示中心咨询。


需要注意——


  • 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取得购买资格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购买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 租赁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的购房家庭,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腾退或者以市场租金租赁该住房,租赁期限至共有产权住房交付通知送达后满6个月止。对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购房家庭,自签订购房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和樾湾项目展示中心位置

应嘉路与联群路交叉口

(和樾湾项目南侧)


联系电话

0574-88352777

18074220161

18074220630


和樾湾位置示意图。据资规部门“天地图 宁波”标注


和樾湾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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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宁波晚报记者  周科娜

编辑:史咏梅

二审:程旭辉

三审:葛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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