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没想过后果是这样”,狮山两位企业主因这样被拘了丨以案说法
不懂法律,没有想到这样的后果。我的想法是我(在拘留所)出去后,先把证件营业执照弄好了,消防全部做好,以后还要生产的。
——擅自撕开封条违法作业 企业负责人兰某
“南海狮山”微信新一期【以案说法】又来和各位见面啦!近日,狮山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现辖区内有两间企业负责人在被相关部门查封电箱,停业整顿后,竟漠视安全藐视法律擅自撕掉政府封条而开工。
那么,是什么驱使这两名企业主不顾消防处罚,擅自通电继续生产?他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一起来通过视频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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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违法嫌疑人兰某为南海区公物仓一铺位的负责人,主要经营玻璃瓶加工,由于其工厂存在消防设施不齐全,存在违规住人等情况,在2017年10月25日已被政府部门查封电箱,停止作业。但兰某为了赶货,于12月9日擅自撕掉电箱上的封条,召集工人继续开工。
另一名违法嫌疑人周某为南海区洋芝金属制品厂老板,其厂房因违规住人已被政府查封,但检查人员在15日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周某撕开了电箱封条,并接上电线继续开工。
针对此情况,民警立即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审讯过程中,兰某和周某对其擅自撕开封条违法作业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处罚。
狮山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按现在的情况来看,只是行政拘留10日处罚。但如果构成重大的主体消防责任,例如失火、致人死亡,或者损失等各方面达到追刑的要求,公安机关将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擅自撕封条或擅自生产经营可能会带来哪些后果?
1、可能会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员工将面临生命的危险,企业将面临巨额的经济损失和赔偿,企业将面临巨额的罚款和长久的停产停业;
2、一旦被发现擅自生产经营,企业将面临被责令全面停产停业;
3、企业老板或个人严重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4、企业形象、声誉、公司信用度都将受到严重负面影响;
5、企业申请贷款、融资、上市等均会受到严重影响;
6、个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和罚款。
希望各位企业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与消防主体责任,南海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纪律、最彻底的措施铁腕整治安全隐患!
来源:南海公安、 南海电视
整理:南海狮山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