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罔顾封条私接电线,被拘后:若着火,倾家荡产都赔不起丨以案说法
“那里堆了布料,如果真的着火了,我们倾家荡产都赔不起,而且还住了那么多工人,发生火灾,大家跑都跑不了,那我就不是拘留十天了。”
——擅自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
企业主蒋某凤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狮山在行动
34岁的蒋某凤2006年来南海大沥打拼,这些年,她和老公凭借努力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厂企,雇了10多名工人,两人膝下还育有一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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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蒋某凤应该享受着努力奋斗带来的快乐时光。然而,今年12月16日,她却因贪图一时方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而被送进了拘留所,甚至在被行拘前,她都没来得及和2岁的小女儿说一句话……
无视消防封条私接电线被拘10日
12月14日,盐步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大排查时发现,一家位于大沥镇盐步大道边富华里的出租屋,违规使用居住场所加工内衣小部件和储存布匹,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民警当即对该厂作出停电处理。
二楼仍有违规住人的痕迹
“我们立马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停止生产,二三楼居住者搬离,企业主表示配合。”然而,两天后盐步派出所全警出动,联合流管、供电部门检查辖区重点出租屋时,竟然发现该厂企法人代表蒋某凤不但没有整改,还私自找电工从电箱顶上跳接电线。
我们在现场看到,院子里一片狼藉,一边随处堆放着各种生活杂物、啤酒瓶和长条卷纸筒,另一侧堆积有五颜六色的布匹、墙上挂着裁剪模型,满地是各种碎布。而在院子左边角落的电箱封条完好无缺,通往电箱上陈旧的主线管驳接着两条新管,一条向下接通墙壁电源插座,一条向右跨过房门为铁棚下的生产和厨房煮食供电。
该私人厂企罔顾派出所贴在其电箱上的封条,
私接电线继续用电(民警现场介绍)
“蒋某凤的案情是屡查屡犯的典例。”大沥镇防火办巡查员陆建明说。该行为属擅自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违反《消防法》第64条第6款。16日下午,盐步派出所依法对蒋某凤作出询问,她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用打火机向一条20厘米的布条点火,
瞬间被点燃,5秒钟后散发出黑烟
铁窗里泪如雨下悔不当初
在南海拘留所,蒋某凤泪如雨下:“我现在真的很担心,两个孩子没人照顾,我被带走时还没来得及和他们说一句话。我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出去的第一件事就是马上整改,我真的知错了……”
蒋某在拘留所接受采访时痛哭
蒋某凤是河北人,2006年来到南海,在亲戚处打工,2013年在盐步租了厂房和宿舍,雇了10多名工人做睡衣。
“之前有部门来清查,说我们无照经营,我们也不知道到哪里办牌照,今年我们咨询后就办了牌照,法人代表写我的名字。”蒋某凤说。
12月14日,相关部门来清查时,发现原本用作宿舍的房间堆放了大量布料,甚至还有裁布机,俨然“三合一”场所。蒋某凤的解释是,“工厂空间不够,宿舍比较宽,为了图方便,就把一些布料搬到了宿舍。”
庭院内堆满了用作生产的布匹和工具
12月15日,在下达立即搬离货物或者清除人员的整改通知后,宿舍的电箱被封。蒋某凤没有意识到整改的重要性,而是侥幸认为,工人住着太黑,就罔顾封条,私自接了电线出来,但布料仍堆在宿舍。
蒋某凤说,“我的消防意识确实薄弱,现在也知道消防安全应该怎么做,住宿和生产、仓库不能在一起,看起来很方便,但是危害性很大,堆的都是布,万一起火了很容易出事……”
谈及自己被行拘的原因,蒋某凤说了很多,“第一次进来这里,心里很不好受,以前忽略了安全生产,没想到会造成严重后果。我知道他们是为了我们好,但是我们没有重视起来。”
生产材料混乱地堆在屋里一角
顿了顿,眼眶泛泪的蒋某凤说:“那里堆了布料,如果真的着火了,我们倾家荡产都赔不起,而且还住了那么多工人,发生火灾,大家跑都跑不了,那我就不是拘留十天了。”
☞ 律师说法:消防设施不完善,出事故业主也要担责
广东东达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达成表示,蒋某凤的这个案例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消防法第64条第六款的规定,应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造成事故,涉及有严重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的话,将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作为业主,如果是出租屋,或是将厂房出租,则要考虑当时将厂房出租时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善,如果在没具备的情况下发生事故,业主可能要承担直接责任。因为我们追究责任的时候,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这个责任人不是个体,但是包括业主在内,都可能一并追究。
来源:南海发布
整理:南海狮山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