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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请相互转告 → 忘了这件事,养老金会停发!

2017-03-22 哈尔滨日报

企业离退休人员: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312号)中“不认证,就停发”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领取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3号)中“资格认证对象未在认证期限内进行资格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暂停支付其相关养老保险待遇;待资格认证对象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经审核符合继续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恢复其相关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的要求,我市将对2016年没有按期认证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分批次暂停发放养老金。凡没有领取到当月养老金的人员,请及时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就近社区认证服务网点或所在区社保分局进行指纹认证。认证通过后,养老金即可正常发放,停发期间的养老金将于认证次月自动予以补发。

请相互转告。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3月21日


 注意事项


  1. 领取养老金人员应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认证,领取养老金人员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应及时进行初次指纹采集,当年采集指纹的视为当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通过。当年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次年起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2. 离休、认证当年的上年末身份证年龄达到或超过80周岁、患病卧床等行动不便不能前去社区服务网点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可由其家属携带领取养老金人员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服务网点进行需求登记,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适时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3. 哈市退休长期在省内、省外异地居住的领取养老金人员,如不能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认证的,暂可通过视频认证的方式进行认证


来源: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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