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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起,四环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了|违者罚100-500元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

新闻发布会26日下午举行

相关负责人就

禁燃区域范围

决定的特点

限放到禁放的由来

如何监管

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介绍,冰城版禁燃令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哈市四环以内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罚款500元,公务员违反将受处分。


1

《决定》对主城区以及各个行政区都划分了禁燃区域,这些区域的划分是否有标准,基于怎样的考虑,把这些区域划进禁燃范围?


关于禁燃区的划分,决定中规定了三个层次:

一是绝对禁燃区域:我市四环路围合区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大多数为建成区和规划区,人员密集,为此,决定中规定,四环路围合区域(含四环路)为我市的核心禁燃区域。另外,考虑到紧邻四环路的松浦镇四环外区域、利民开发区人口和建设现状以及哈尔滨新区建设理念,决定将其划入禁燃范围。由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四环外,一部分区域处于平房区内,由平房区划定不能涵盖所有范围,决定将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划为禁燃范围。为保障机场及机场高速路周边安全和空气质量,决定将机场路沿线区域(新发镇、新农镇、太平镇)划为禁燃区域。


二是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禁燃区的划定。考虑到,平房等四区实际情况不同,无法划定统一禁放范围。经与市规划局和四个区沟通,《决定》中规定,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的禁燃区域由区人民政府自行划定并在《决定》公布实施时一并向社会公告。


三是考虑到各县(市)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是否具备禁燃条件,需各县(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为此,《决定》中做了授权性规定,授权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县(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此外,决定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做出了特殊规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决定》中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也就是九区九县市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哈市多年来一直实施限放政策,每年从小年到正月十五期间,允许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该政策实施多年,是基于什么原因,由限放改禁放,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呢?


近几年,随着市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和观念的转变,市民对控制燃放烟花爆竹、改善空气质量的呼声日趋强烈,呼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建议多达70余件。我们比较了全国19个比较大的城市,从2010年到2018年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立法情况,其中有16个城市做出了区域内绝对禁燃的规定,只有3个城市仍执行限制燃放的规定。为了顺应民意,参考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做法,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决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


3

法无禁止皆可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例出台后,对于单位或个人将有哪些措施进行约束,一经违反规定,哪些部门行使监管权?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在与上位法不抵触的前提下,《决定》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额度调至为上限。

第十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另外,未经许可燃放礼花弹、舞台焰火、架子烟花或者组合烟花达到5000发以上的,因已构成了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可以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这些行为的主管部门是公安部门。



违反本决定

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



4

区别于其他城市,哈尔滨的《决定》有什么特点?


2016年,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做出了全方位的规定。

该条例的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2017年

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哈尔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对我市烟花爆竹的管理做出全面规定。而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决定是一个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专项规定,为了保证禁燃效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对于在我市进行的其他有关烟花爆竹的行为,决定中并未重复做出规定,只在第十四条规定了“法规、规章对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种类等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记者:尹明 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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