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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市餐饮店可以开放堂食了吗?最新指引刚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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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关于推动餐饮业

有序复工复业的指引(试行)来了!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3月1日印发了《珠海市关于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业的指引(试行)》,详见下文▼

珠海市关于推动餐饮业

有序复工复业的指引(试行)


为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发明电〔2020〕4号文)、《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33号文)、《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粤卫疾控函〔2020〕16号文)以及《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珠防疫指办〔2020〕28号文)等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业,特制定本指引。
 一、分区分级防控各区(功能区)应对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各区(功能区)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本区域内餐饮单位(含企业、个体户等,下同)复工复业工作措施。其中:
(一)高风险地区。1.暂停聚餐活动,要求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2.鼓励餐饮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增加外卖供应点,增强外卖供应能力,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推广确保食品安全的“不接触”配送方式。大力推行订餐自取、团餐直送、第三方平台配送等多种经营模式,满足复工复产期间不断增加的餐饮消费需求。
(二)中风险地区。各类餐饮单位限制堂食服务。限制措施如下:1.用餐人员进入餐饮经营单位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属地医疗机构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2.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企业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3.有条件的餐饮单位,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4.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5.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不低于10分钟。6.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7.不得拼桌。8.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9.包房(包厢)方面,面积较小的,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人数不超过10人。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
(三)低风险地区。正常提供餐饮服务,要求餐饮单位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复工复业条件各区(功能区)要落实属地管理,各类餐饮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的,应有序推动复工复业。
(一)防控机制到位。要求各餐饮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防护方案和实际执行措施。要求餐饮企业以门店为单位,由店长(店主)全面负责,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要求各餐饮单位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复工复业每名员工健康状况、提前排查员工来源地和近14天内活动情况,劝导仍在湖北、温州的员工暂不返回。对经湖北、温州来珠的员工要隔离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要求各餐饮单位在复工复业前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包括防护必需的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水、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人员日常防护需求。
(四)场所管理到位。要求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日常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珠海市复工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技术指引》(珠卫防疫指办〔2020〕24号文)、《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粤卫规划函〔2020〕7号文)有关要求,每天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每2小时要对洗手间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一次,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并每日公示消毒情况。洗手间内要备齐洗手液、手纸等便民服务用品,要确保洗手设备正常运行,同时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加装排气设备,强制排气。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每桌客人就餐完毕离开后需对桌椅进行清洗消毒,给予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
(五)宣传教育到位。要求各餐饮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宣传专栏,告知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的有关事项,如张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指示牌等。
(六)安全生产管理到位。要求各餐饮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员工人数10人(含本数)以上的餐饮单位,复工复业前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业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五个一”管理措施;员工人数10人以下的餐饮单位,复工复业前落实好上述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业。
(七)信息报送到位。要求各餐饮单位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对复工复业的检查、抽查工作,如实报告复工安排、人员排查、员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一旦发现与疫情有关的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三、实施属地管理各区(功能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防控要求以及本指引,有序推动本辖区餐饮单位复工复业。要加强对餐饮单位复工复业的工作指导,对复工复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协调解决,为稳步有序复工复业创造良好条件。对于复工复业后开展经营的餐饮单位,要督促其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后续防控工作,保障持续稳定安全经营。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失效期另行规定。


来源: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编辑:孟鑫

编辑:刘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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