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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30万元!福州大手笔招揽5类教育人才!

2018-04-08 福州新闻网+

4月8日,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日前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吸引优秀青年教育人才来榕任教。

 

《办法》规定,福州市根据用人实际需要将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对象及条件分5类,符合条件的发放奖励金3-20万元,其中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还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

哇,这种好消息多来几个!

解读一

哪5类优秀人才符合奖励条件?

《办法》规定的优秀青年教育人才有以下5类: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近五年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近五年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金、银、铜牌获得者指导教师(位次前两名)。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免费师范生。


解读二

如何引进这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

《办法》针对不同类别的优秀青年教育人才采用不同的引进办法。


1、对第1、2、3类优秀青年教育人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招聘方式予以引进。


2、对第4类优秀青年教育人才采取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供需见面会或人才招聘会、通过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3、对第5类优秀青年教育人才按省里相关规定予以招聘。


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六年。


解读三

具体奖励措施是什么?

《办法》规定:


1、对引进的第1、2类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给予发放奖励金20万元奖励,试用期满合格后分5年等额发放。首聘时可不占学校岗位直接聘任。


2、对引进的第3类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给予发放奖励金10万元奖励,试用期满合格后分5年等额发放。其中,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试用期满合格后分3年等额发放。


3、对引进的的第4、5类优秀青年教育人才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发放奖励金3万元奖励。


服务期内年度考核称职以下档次或中途解约、解聘的,应退回已发放的奖励金。


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引进人才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关于进一步鼓励应届博士研究生来榕工作的若干措施》等省市人才政策,经认定后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相关待遇。


解读四

奖励金标准还可更高

《办法》还要求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奖励政策基础上适当调整增设奖励项目、提高奖励金标准。

 

出台背景

加快福州教育补短板及人才队伍建设

福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办法》出台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教育人才来榕任教,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大力补充优秀青年师资人才,加快我市教育补短板及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福州市中小学教育办学水平。该《办法》是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4〕30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补短板、提升教育质量的实际需要,同时借鉴参考外地的经验做法,充分听取学校及福州教育研究院等有关校长、名师、专家的意见,经反复酝酿制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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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福州教育

编辑:林少斌

监制:黄而海 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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