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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福州破解中小学课后接送难题!教师按服务时长发放劳务费!

· 福州新闻网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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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重大消息!!

▼▼▼

福州将破解

学生课后接送难题

近日,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等五部门联合印发

《福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减轻家长接送负担

这份为民办实事、应群众所急的文件说了什么,让我们先画重点,一睹为快。


★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人员、场地、设施设备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和创新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 中小学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两个时段,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扩大到其他课后时间。

 

★ 学校可以根据参加服务学生人数、管理方式等因素跨年级、跨班级组织。

 

★ 通过“中央厨房”配送或学校食堂自办、外包“全托管”供餐等模式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

 

★ 通过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开展体育、艺术、美育、科普、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等多形式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禁止变相集体补课、上课。

 

★ 2018年秋季学期,福州市属公办初中、小学所需课后服务经费约500万元由财政全额拨付,保障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实施。


查看《福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


出台始末


解决群众难题,进行充分调研

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学生课后接送难题成为舆情热点之一。为促进解决部分上班族工作与育儿矛盾突出、部分中小学生放学后接送和照管困难等问题,2017年10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制定出台《福州市市属公办小学校内午托服务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市属公办小学开展午间校内免费托管服务。


今年上半年,福州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文件,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寻找对策。


2018年7月,尤猛军市长在市教育系统座谈会上,研究加快基础教育提升发展有关问题时,将“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列入“马上就办,立即部署实施”项目。


2018年9月,福州市教育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相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联合市总工会、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共同起草了《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经市十五届政府2018年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相关链接

(点击查看)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3、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


文件解读


★ 哪些人可以参加课后服务?

《意见》指出,课后服务对象为全市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对托管有刚性需求的初中和小学学生。


★ 开展课后服务要注意什么?

《意见》指出,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地方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为开展课后服务学校、相关机构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

解读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分为校外课后服务和校内课后服务。校外课后服务是指在非教学时间段提供接送、用餐、休息、课业辅导等服务。顾名思义,就是离开学校,参加教育类型的服务,这类是盈利性的、有收费的(多为校外机构提供的有偿服务)。


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在学校内的非教学时间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科辅导、兴趣爱好活动等。总之,校内课后服务一定要坚持自愿、公益、非盈利性原则。


★ 课后服务主要做什么?

通过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开展体育、艺术、美育、科普、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等多形式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禁止变相集体补课、上课。


★ 谁来参与课后服务?

《意见》指出,可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校教职工、离退休教师,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委员会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应严格执行轮班制度。


可通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统筹解决学校人员不足问题。


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前提下,由校方提供课后闲置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由校外课后服务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 课后服务产生经费由谁出?

《意见》指出,各县(市、区)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方可执行。

 

公办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经费列入市、县(市、区)教育年度财政预算,市属公办初中、小学按生均专项经费每生每年200元予以拨补(不含已开展的小学午托经费),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自行制定补助标准,人员经费原则上按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标准进行补助,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经费予以适当补助,并积极争取总工会的经费支持,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长期有序开展。


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按服务时长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劳务费课时标准参照现行市属学校临时顶岗教师代课金标准执行,按月发放,以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长期有序开展。

 

★ 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如何保障?

《意见》指出,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机构,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学校应投保校方责任险,可根据中小学课后服务需求,探索“综合意外、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食品安全”等项目的新险种。


经验放送


积极推进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在文件出台之前,福州市教育局在福州教育学院四附小、福州市群众路小学等6所中小学校进行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再逐步扩大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内容和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福州教育学院四附小

利用丰富资源提供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需要根据人民群众的需要,科学系统地进行,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副校长黄权告诉记者,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根据家长的托管需求,利用丰富资源,逐步进行课后服务工作的探索。



目前,该校在做好中午午餐班课后服务的同时,通过钉钉等技术手段了解掌握下午课后服务需求人数,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特点,或制定书单,实行“书箱”进教室,开展阅读活动;或安排完成作业,进行个别辅导。学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开设足球、棒球、击剑、无人机、STEM项目学习、野外生存等美育艺术科技活动课程,引导课后服务学生在校内分区域进行。


在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支持下,与大学生志愿者接洽联动,鼓励家长志愿者等社会热心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努力推进课后服务特色活动。

 

福州市群众路小学

实施课后体育社团服务


今年秋季,福州市群众路小学根据家长课后服务需求,确定以体育社团为主的课后服务形式。并主动及时向全体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起至18点前,采用外聘体育教练指导方式,组织学生开展体育兴趣小组活动。体育类兴趣小组设置乒乓球、羽毛球、体适能、击剑及篮球兴趣小组。每30个学生配备三名以上教练及一名本校老师。各课程每周安排两到三次在校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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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福州教育微信

编辑:陈颖

监制:黄而海 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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