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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一民警充当赌场“保护伞”获刑
5月14日下午,闽清法院对一充当赌场“保护伞”案件依法公开宣判,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图片来源:新闽清
据了解,闽清县下祝乡供电所原职工罗某,以承诺给予好处的方式向时任闽清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的陈某提出在下祝乡开设赌场。陈某同意罗某在其辖区内开设赌场,并承诺给予帮助。陈某于2018年3月至5月多次向罗某通风报信,致使罗某及赌博人员及时转移逃避处罚,罗某为了感谢陈某为其开设赌场提供的帮助,送给陈某2.15万元好处费。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身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多次为罗某伙同恶势力团伙分子王某等人开设赌场通风报信,收受贿赂,纵容犯罪,帮助恶势力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充当犯罪活动的“保护伞”,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遂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陈某所得赃款2.15万元也被没收,上缴国库。
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内容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编辑:钟培培
监制:刘必泳 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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