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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蓝牌怎么换?补偿怎么领?福州召开发布会详解电动车新规!

乌山君 福州新闻网 2020-02-04



刚刚

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我市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总体情况



10月9日

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

引发了众多市民关注


为何要出台这一新规?
为何要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让我们先来看一段视频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还对一些市民关注的问题

进行了解答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魏善庆介绍相关情况



Q:为何要施行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系列政策?A: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目前仅四城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就达到210万辆,远超道路负荷;交通乱象突出,违章屡禁不止;安全隐患突出,交通事故多发,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疾呼政府加强规范管理。


由于数量井喷式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对道路安全与交通秩序造成日益严峻的威胁和挑战,厦门、深圳、广州、南宁等国内城市也纷纷出台政策,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 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电动车交通事故减少,交通井然有序。


经过多方调研,认真研究,在学习借鉴其他城市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经验的基础上,我市推出系列措施,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


Q:2024年是否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A:

在我市此次出台的六部门《通告》等文件中,从未提到“2024年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而是规定“在2024年以后本市公共交通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基础上,适时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和马尾罗星街道、马尾镇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其含义为:从现在开始,我市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重心是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严厉查处交通违章行为,到2024年将根据我市公共交通保障、道路建设、交通秩序以及市民出行需求等客观情况再研究出台相应政策。


Q:换发黄牌蓝牌有什么条件?A:

为减轻城区交通压力,保障市民交通顺畅,我市免费为市民现有的电动自行车更换新式的蓝色号牌和黄色号牌


其中,对于五城区户籍或取得五城区居住证市民的电动车,基本可以换发黄色号牌;但一本身份证购买了多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只允许名下一辆电动自行车更换黄色新号牌,其余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转移登记或者更换为蓝色新号牌,也可办理回收补偿。


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允许其将名下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更换为蓝色新号牌或者办理回收补偿。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更换黄色新号牌:①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②办理人身份信息与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不一致的;③单位(除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外)申请更换黄色新号牌的不予办理,但允许将车辆转移给个人后由个人申请办理。


自11月10日起,设置6个月的更换号牌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办理原号牌转移登记(包括个人之间车辆转移登记、单位车辆转移给个人)。 


近几天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

先后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细则)


今天的发布会上

市直相关部门

对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则)

作了详细解读和说明

一起来看看吧!



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电动车回收补偿方案解读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颜耀鹏介绍相关情况

适用范围


回收补偿政策适用范围为六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发布之日前,即2019年10月9日前,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五城区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通告》发布之后新购买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车主本人和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的新旧电动自行车均不予办理回收补偿。


回收时间


2019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回收补偿方式


(一)回收补偿政策正式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将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的,补偿标准为:

  1. 使用时间在3年以内(含3年)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4年的榕城一卡通(4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900元现金;

  2. 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3年的榕城一卡通(3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600元现金。


(二)回收补偿政策正式施行之日起6个月之后将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的,补偿标准为:

  1. 使用时间在3年以内(含3年)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3年的榕城一卡通(3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900元现金;

  2. 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2年的榕城一卡通(2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600元现金。


回收地点


目前五城区各暂定2个回收点,一共10个回收点。具体地点如下


01鼓楼区


1.鼓楼区原电线厂地块(温泉街道六一路东门公交站后)

2.洪山镇长春铺地块(金牛山科技园附近洪山山姆会员店后)


02台江区


1.台江区工业路252号旅游集散中心拆迁空地

2.台江区鳌峰路192号福州鳄鱼公园内


03仓山区


1.仓山区城门镇严复医院地块(福州市红山中学旁)

2.上渡街道原闽东电机厂地块(仓山区上渡中心幼儿园旁)


04晋安区


1.鼓山镇福马路北侧恒宇国际小区东侧空地

2.新店镇龙头路东侧、夏坊小区北侧,战坂路南侧空地


05马尾区


1.马尾区中垱路2号(原骏和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内)

2.琅岐镇服务中心(琅岐镇团结路133号)


在回收补偿工作开始前,根据需要我们还会发布回收点详细地址,方便市民前往办理,敬请关注。


为方便民众周末办理业务,回收点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2:00、13:00~17:00,遇法定节假日照常休息。


需携带材料及注意事项1车主本人携带车辆,回收车辆必须含蓄电池、电机、车架等主要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5持有本人及同一户籍16周岁以上其他人员签署放弃购买电动自行车权利的承诺书(本人户籍为集体户的,本人签字视同同一集体户内本人配偶及子女已作出承诺)6选择现金补偿的,还应提供车主本人银行卡及开户行信息


市公安局

涉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工作解读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徐志慧介绍相关情况


免费换发新式号牌


自11月10日起,设置6个月的更换号牌过渡期,免费为市民现有的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更换新式的蓝色号牌和黄色号牌,过渡期内允许办理原号牌转移登记(包括个人之间车辆转移登记、单位车辆转移给个人)



  • 蓝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和市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 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允许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号牌有效期不超过4年,期限届满后,市政府将根据本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道路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市民可携带身份证、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原有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车辆到指定地点办理更换号牌。


市政府建立“负面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更换黄色新号牌:

  1. 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

  2. 办理人身份信息与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3. 单位(除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外)申请更换黄色新号牌的不予办理,但允许将车辆转移给个人后由个人申请办理。


对于五城区户籍或取得五城区居住证,且一本身份证购买了多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只允许其名下一辆电动自行车更换黄色新号牌,其余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转移登记、更换为蓝色新号牌或者办理回收补偿。


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允许其将名下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更换为蓝色新号牌或者办理回收补偿。


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以单位名义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需求意见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核准更换。


为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新式号牌


市民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申领新号牌的,可通过“福州交警”或“e福州”APP在网上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材料直接便捷办理,实现线上审核、线下购车、线上注册,方便快捷完成车辆登记报牌,申领黄色新号牌的市民还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民服务中心交管窗口办理。


同时,新申领黄色新号牌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黄色号牌登记:
  1. 申请人与身份证比对不一致的;
  2. 年龄未满16周岁的;
  3. 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
  4. 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其中马尾区仅限罗星街道、马尾镇)
  5. 名下已登记有电动自行车的;
  6. 单位(除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外)申请黄色号牌登记的;
  7. 申请人或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已领取过回收补偿的。


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因工作需要需申请新注册电动自行车的,由企业报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需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原则核准后,企业统一购车、统一办理。


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持续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闯禁行、逆行、违法上高架桥等交通违法行为,还将应用路口安装的非机动车违法抓拍系统,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并将电动自行车的严重违法行为人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市城管委

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管理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及强化停放管理,严禁无牌、超标及未悬挂黄色新能源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停放。确保停放区域的电动自行车整齐、有序停放。


严管范围包括福州市四城区三环路(含)以内以及马尾区罗星街道和马尾镇的所有道路和公共场所。



合理设置停放区域


1.对原来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位进行重新审核。综合考虑可能造成交通拥堵及影响市容观瞻等因素,按照合理设置原则对原600多条道路上施划的5000多个停放点位进行重新审核评估,取消不适合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停放点位。在学校周边划出一定面积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方便家长接送学生。


2.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收费停放点。鼓励设置免费看管点,原则上不设置收费停放点,确需设置的,要规范审核流程,加强对收费点管理人员的管理。收费点要做到“一禁止三统一”,即禁止未悬挂黄色新能源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看管员服装统一、工作证统一、价格公示牌统一。坚决取缔社会人员私设收费点乱收费的现象。


3.按照合理设置原则,依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停车需求等情况,对地铁2号线开通后的沿线道路及市政改造后的道路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标线。今后,随着新建道路的开通,规范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4.地铁出入口5米范围内不得停放各种车辆,由市地铁公司在地铁出入口5米区域范围内施划禁停警戒线。


5.沿街单位、医院、学校和商业综合体开放内部场地、地下停车场,供电动自行车停放


加强停放管理


1.属地政府要安排人员对电动自行车停放量比较大的区域实行定点管理。


2.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和沟通联络机制,会同市地铁集团对地铁出入口的电动自行车停放进行联合监管。


3.积极开展辖区部分道路禁停电动自行车的试点,对有条件的道路或公共区域采取绿化或安放花箱的隔离方法,有效阻隔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并逐步扩大禁停范围


专项整治严格执法


1.开展专项整治。自《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实施之日起,由市城管委牵头,五城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配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整治。


2.严格停放管理。对不在指定区域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搬离措施,并顶格处罚

对停放在指定区域的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搬离措施。自《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正式施行之日起6个月后,对停放在三环路(含)以内以及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区域,但未悬挂黄色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搬离措施,并顶格处罚。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同时开展无人认领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清理行动。


3.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在专项整治期间,市城管委和五城区政府各组织一支巡查队伍,对路面存在的乱停放现象即时予以通报,各属地执法队伍应在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反馈整改情况。


强化信用监管


1.对有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禁停区域或不在指定区域停放的车主,三个月内累计被执法部门行政处罚3次以上(含)的,或一年5次以上;


2.对在三环路(含)以内以及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区域停放的无牌(含悬挂蓝色新号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三个月内累计被执法部门行政搬离3次以上(含)的,或一年5次以上。


对以上违章的车主,由各区报送市城管委纳入失信黑名单,推送至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如何保障市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发布会上这样说!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镜秋介绍相关情况


我市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公交与地铁融合发展,着力构建以“地铁为主、公交为辅,其它交通方式相互衔接”的公共交通体系。目前地铁1号线、2号线已开通运营,到2023年底将加快推进1号线二期、6号线、5号线、4号线等地铁线路建设,力争2020年至2023年,每年新开通一条地铁线路,确保在2023年底前,上述线路建成通车试运营,形成“十字+环形+放射线”的地铁骨干网络。


在地铁网络尚未完善之前,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突出“公交+地铁”互补功能,加快建设品质公交、智慧公交。结合公交枢纽、大型客流集散点,依托公交专用道、三环等快速通道,加快构建“快、干、支”三级公交线网,力争2021年底前,形成布局合理、换乘便捷、运力充足、高效舒适的公交系统,让市民“出门有公交、喜欢乘公交”。我市公共交通将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全面提升: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郑少文介绍相关情况


未来福州要这样做!


狠抓公交提速、准点


  1. 优化公交线网。一是整合干线,提高公交周转效率和准点率。二是增开快线,解决长距离出行问题。三是加密支线,弥补干线与快线的服务盲区。

  2. 配合交警部门落实公交路权优先。一是科学设置公交专用道,形成优先通行网络。二是在十字路口设置公交优先信号,减少等待时间,提高高峰时段公交运行时速。三是在符合条件的单行道,允许公交双向通行,改善通达性。

  3. 加强运行调度。加快智能调度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实时监控公交运行状况,动态调整发班时间,实现精准调度。

  4. 大力推广使用“掌上公交”,方便市民随时查询计划乘坐的公交线路几分钟后到达,方便市民合理安排候车时间。

  5. 完善配套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公交停车场、首末站建设,完善加油、加气、充电等设施,减少车辆空驶里程,降低驾驶员劳动强度。


强化公交地铁接驳


  1. 线路接驳。增开地铁接驳专线,优化调整与地铁有竞争性的公交线路,完善以地铁站点为中心的接驳线网。
  2. 站点接驳。调整公交站点设置,尽量缩短公交地铁的换乘距离,增加相关指示标识,完善公交、地铁换乘引导信息。优化设置地铁站点周边的出租车、共享单车等停车点,满足不同换乘需要。
  3. 时间接驳。调整公交线路首、末班时间,增加公交早、晚间班次,与地铁运营时间相衔接。
  4. 频次接驳。调整公交班次频率、间隔时间等,适应地铁运行频次。


引导市民乘坐公交地铁


  1. 推行优惠政策。一是结合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工作,鼓励市民使用“榕城一卡通免费卡”乘坐公交、地铁出行。二是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推行公交与地铁、公交与公交换乘优惠,降低市民公共交通出行成本。
  2. 发展特色公交。针对市民实时化、个性化、品质化需求,开辟定制公交,推动公交进社区、至校园、通集市、到医院、连公园,与自行车、步行等方式相结合,满足“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
  3. 提升服务品质。一是广而告知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特别是如何优惠购票、快速换乘等,让更多市民熟悉公交地铁换乘。二是打造绿色、智能、港湾式公交站台,改善候车环境;提供手机客户端查询、实时到站信息显示等服务,提升市民对公交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提高地铁运输能力


福州地铁集团总经理叶晨立介绍相关情况


目前1、2号线全线网每日运营时间为6:30~23:00,法定节假日最后一天延长至23:30,全日运营服务时长超过16.5小时,高峰期最短行车间隔5分45秒,将根据各线路客流情况,合理缩短行车间隔,全力保障公共出行需求。

预计到2023年,福州地铁可满足每小时输送能力9.7万人次的运力,可以满足每日170万~200万人次的出行需求。根据客流可增购车辆,进一步缩短行车间隔,满足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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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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