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座面包车竟塞进19个娃,福州交警查获!嫌疑人已被刑拘!
开学已经近2个月
接送孩子们的校车也跟着忙碌起来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
对于孩子们的乘车安全
交管部门时刻都没有放松
但是仍然有人心存侥幸
一些“黑校车”打起了孩子们的主意
近日,福州交警仓山大队在乾元小学附近
查获了一辆“黑校车”接送小学生
7座校车内竟然塞进了19名学生!
超员12人
超载171.4%
属于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经查,嫌疑人揭某伟伙同福州市仓山区天天昊琦家政服务部法人吴某燕,多次使用(闽AN931T)没有校车运营资质的“黑校车”,而且严重超载接送学生,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嫌疑人吴某燕、揭某伟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揭某伟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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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下午,福州交警晋安大队在与晋安区教育局联合执法中发现登云山庄幼儿园校车(车牌号闽AQ6063)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民警对驾驶员擅自改变校车行驶路线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200元、记2分处罚。
2
10月10日下午,福州交警台江大队在五一南路周边纠违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Q3003的校车正停靠在路边,执勤民警例行上前检查。经查,发现该车为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民警当场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驾驶校车驾驶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并进行了相关的法规教育。
3
在中午放学期间,福州交警仓山大队民警在仓山第六中心小学门口麦浦路巡查时,从对向驶来一辆闽AM0132黄色校车突然减速,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校车进行拦截检查。经查,发现该校车虽未超员,但该校车线路牌上注明的行驶线路并未载明有该路段。民警对驾驶员擅自改变校车行驶路线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给予了驾驶证记2分、罚2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7项规定: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其他汽车类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客运车辆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
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道路上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同时还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超员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同样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里,对于载客汽车的核载数量是以人数为计算的,对于乘车人的身高、体重、年龄并没有作出规定,所以车辆是否超员,是根据实际乘车人数有没有超过核定人数标准来计算的,并不区分大人还是小孩。就算一辆核载五人的轿车上坐了五个大人加一个小孩(或者婴儿),哪怕这个小孩没有占座位,那也是六人,算超员。
可能有人说,对于婴儿难道不应该网开一面吗?交警在实际执法中难道就不能人性化一些?但是当事故来临时,事故的伤亡人数统计可不管你是大人还是小孩又或者是刚出生的婴儿,有一个算一个。因此,驾驶人在出车前一定要注意严格按照车辆的核载人数来进行乘坐,如果坐不下的话建议分车出行或者分批次出行。
希望校车安全问题
能够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校车是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工具
承载着许多生命
他们是家庭和社会的希望
拒绝“黑校车”
从你我做起
超员安全隐患大
千万别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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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你想好一日三餐吃什么了吗?点进来看答案……
综合福州交警微发布编辑:陈韵婷监制:贺鹏 潘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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