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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确认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福建省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为男性,70岁,福州市连江县人,在武汉市工作,1月17日返回连江县,1月20日至连江县医院就诊并收治入院隔离治疗。采集该病例标本经省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标本送中国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1月2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专家评估确认,为本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正在隔离治疗,病情稳定,其在闽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活动。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要戴上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国家医保局:
对确诊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日前,国家医保局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湖北等地医保部门指导,要求全国医保系统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辟谣!
这些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说法,别信!


多个地区陆续通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大家都对此高度关注,很多不正确的说法或预防措施开始在网上混淆视听,使人忽视了正确的应对方法。


这9个流传比较广的说法

统统都是谣言!千万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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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福州市卫健委官网 人民日报微博 人民日报微信 国家医保局微信等编辑:肖远强

监制:吴文霖 刘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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