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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老人这样晒朋友圈,结果悲剧了!

4月4日

一网友向连江县公安局

微信公众号发私信

图文举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里

晒自己种植的罂粟



接到举报后,“连江公安”微信公众号管理员立即将该线索推送给晓澳边防派出所。4月5日,晓澳边防派出所立即根据举报内容,迅速展开调查工作,落实举报信息。



由于举报人未提供具体的地址,民警只能在晓澳镇道澳村展开实地走访摸排。当天上午十一点半左右,民警们终于在一民房的背后,发现村民吴某种植的7株罂粟花。



“我以为这是可以止痛、提神的中草药。”经吴某供述,出于对禁毒法规所知甚少,他才种植了7棵罂粟并发在朋友圈炫耀。




目前,吴某种植的7株罂粟已被民警当场铲除销毁。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经民警批评教育,吴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删除了错误朋友圈信息。同时,吴某还通过现身说法,提醒身边人遵纪守法、洁身自好、远离毒品。




警方在此提醒:

罂粟,一株都不能种,当菜吃也不行!

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非法种植罂粟,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如发现种植罂粟,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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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江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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