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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福建多所学校发布退费办法!
仰恩大学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经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按照一学期(5个月)的标准每生650元退还本学期住宿费。退费时间,对毕业班学生近期完成退费,对非毕业班学生本学期结束前完成退费。
特此通知。 仰恩大学财务部2020年5月29日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2019-2020学年
第二学期住宿费结算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精神,学校决定如下: 1.已经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毕业班同学毕业离校时,学校将按文件要求进行住宿费结算并退费。
2.非毕业班已经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将根据同学返校情况,按文件要求进行住宿费结算。
特此通知。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6月2日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退费范围:已缴2019-2020整学年住宿费的学生。
退费标准:每学年住宿标准为65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住宿标准为65元。
本学期未住宿的学生按照5个月住宿标准退费,退费金额325元,近期办理退费手续。
有返校住宿的学生按照扣除实际住宿天数后的标准退还住宿费,在本学期期末结算。
返校住宿的同学注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收住宿费,学生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在春季学期末结算好学生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关于住宿费
教育部曾发布有关通知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你们学校退住宿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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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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