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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本市出台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动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全市社会组织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市民政局近日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上海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详见图解↓
资料:上海民政
《办法》全文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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