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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条举措!上海药监部门推出持续打造药品监管领域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3月12日,上海市药监部门发布《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标改革持续打造药品监管领域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主要围绕提升服务能级、深化对标改革、持续优化监管三个维度,提出17条具体举措,力图深度支持科技创新、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有力有效解决突出问题,打造药品监管领域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发展活力。详见↓





突出三方面特点:


一是落实国家和本市的决策部署和改革要求,以更高站位和更大力度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主动对照国际一流标准,对标对表国家和本市最新改革要求及国内最佳实践,持续深化政策与服务的迭代升级,全面系统谋划好落实好药品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是持续打造上海特色的药监服务,不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把为企服务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重点企业服务包和“一清单、两优化”等服务创新机制的作用,为药品领域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政策供给。


三是聚焦提升企业获得感,以实际举措减轻企业负担。调研分析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抓住疏堵破难、解痛补短的关键方向,在降本增效和优化监管方面出台一批小切口、重实效的改革举措,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若干措施》全文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资料:上海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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