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敏斯德信条第三章论上帝的预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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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经信条之威斯敏斯德信条
第三章 论上帝的预旨
一.在永恒中,上帝就按其至圣至智的旨意,自由不变地预定了将来所要发生的一切(弗1:11;罗11:33;来6:17;罗9:15,18);祂虽如此预定一切,并不因此就是罪恶的创始者(雅1:13,17;约壹1:5),也不强迫受造者的意志,而且诸次因的自由运行或因果关系也并未废去,反而得以确立(徒2:23;太17:12;徒4:27-28;约19:11;箴16:33)。
二.虽然上帝预知在各种可能出现的条件下所能发生的一切(徒15:18;撒上23:11,12;太11:21,23),但祂预定某事,并非因祂预知将来此事如何,或预知此事在这些条件下必然发生(罗9:11,13,16,18)。
三.按照上帝的预旨,为了彰显祂的荣耀,上帝预定有些人和天使得永生(提前5:21;太25:41),而其余的人或天使则受永死(罗9:22-23;弗1:5-6;箴16:4)。
四.那些如此被预定的天使和人,都有个别性的计划,并且是不变的;数目确定,无可增减(提后2:19;约13:18)。
五.那些在创世以前被预定得永生的人,是上帝按其永恒、不变的目的,及其隐密的计划和祂自己的美意,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使他们得永远的荣耀(弗1:4,9,11;罗8:30;提后1:9;帖前5:9)。这预定惟独是由于上帝白白的恩典和慈爱,并非因为祂预见到他们的信心或善行,或是预见到他们在信心与善行上的坚忍,或是预见到人身上其它任何因素,这些都不是上帝预定他们的条件或原因(罗9:11,13,16;弗1:4,9);这一切都是为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1:6,12)。
六.上帝既预定选民得荣耀,便以其永恒的、完全自由的目的,预定了一切达此目的的途径(彼前1:2;弗1:4-5;2:10;帖后2:13)。所以凡被拣选的,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救赎(帖前5:9-10;多2:14)。由祂的灵按时运行,有效地呼召他们归信基督;他们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罗8:30;弗1:5;帖后2:13),并藉着信,得蒙祂的权能保守,以致得救(彼前1:5)。除选民以外,无人被基督救赎,蒙有效的恩召,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并得救(约17:9; 罗8:28-39;约6:64-65;8:47;10:26;约壹2:19)。
七.至于其余的人,上帝照着祂那不可测度的计划,施与或保留怜悯,为了使祂对受造者的主权,得着荣耀,祂随己意撇弃他们,并预定他们因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使祂荣耀的公义得着称赞(太11:25-26;罗9:17-18,21-22;提后2:19-20;犹4;彼前2:8)。
八.预定论是一崇高的奥秘,因此,对于这一教义我们要特别谨慎,并留心处理(罗9:20;11:33;申29:29),好叫那些听从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有效蒙召的确实性,得以确信自己在永世中蒙了拣选(彼后1:10)。如此,这教义就为那些真心顺服福音的人,提供了赞美、敬畏和爱慕上帝(弗1:6;罗11:33),谦卑自己、殷勤做工的根据,并使他们得着丰富的慰籍(罗11:5-6,20;彼后1:10;罗8:33;路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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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勇牧师 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