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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德信条第十二章论得儿子的名分
信经信条之威斯敏斯德信条
第十二章 论得儿子的名分
上帝在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里,并为了祂,将得儿子的名分的恩典,赐给一切称义的人(弗1:5);他们由此而被归入上帝的子民之列,得享上帝儿女的自由和特权(加4:4-5;罗8:17;约1:12);有祂的名字写在他们身上(耶14:9;林后6:18;启3:12);领受那赐人儿子名分的圣灵(罗8:15);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弗3:12;罗5:2);得以呼叫阿爸,父(加4:6);并蒙受祂如父一般的怜恤(诗103:13),保护(箴14:26),供给(太6:30,32;彼前5:7),管教(来12:6);永不被撇弃(哀3:13),且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4:30),并承受应许(来6:12),为上帝永远救恩的后嗣(彼前1:3,4;来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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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勇牧师 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