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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银行存钱 被刁难开“残币证明”,警察蜀黍这样霸气回应

2017-02-06 新晚报

4日,一份盖有湖北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公章的“证明”文件在网络热传。



这份“证明”落款时间为2017年2月3日,其内容显示,中国农业银行鹤峰县支行的储户田某,被要求公安机关为其开具证明,证明其所持一张残缺人民币不是人为故意损坏,以便到该行办理兑换业务。


对此,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霸气回应。

“证明”显示,根据公安部统一规定,该事项不由公安机关证明,且公安机关也无法证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证明”称,国家“三令五申”不要让百姓开所谓的“奇葩证明”,让老百姓多跑路、瞎跑路,愿该行端正态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为老百姓办理业务;如不能办理,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请不要随意让储户来该所开具“奇葩证明”。

银行:

为“奇葩残币证明”致歉


4日下午,中国农业银行鹤峰县支行针对此事发布了“我们为‘残币证明’致歉”的声明。



声明中表示,因该行临柜人员制度掌握不准而要求客户出具“非人为损毁”证明,给客户和公安部门带来了麻烦,为此诚恳致歉。


银行目前已对此事进行了认真反思和处理,并已赶赴客户家中致歉,同时也将加强员工服务意识与服务精神教育,深刻汲取教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网友已炸开了锅







这7种紧急状况

派出所可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身份证件、户口簿的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可开具临时身份证:

1.急需登机;

2.乘火车;

3.乘长途汽车;

4.乘船舶;

5.住旅馆;

6.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7.办理婚姻登记。



派出所的这份证明真解气,

以后谁再让你证明“你妈是你妈”,

就拿这份警方证明怼回去!



综合法制晚报、央视新闻、 中新网、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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