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权威发布 || 临沂大学2018年招生简章,美术类、文学编导类录取原则与往年大不同

新媒体中心 临沂大学 2019-05-25

我跨越蒙山沂水

观澜琅琊风韵

我成长于革命老区

扎根沂蒙沃土

我是临沂大学


 临沂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临沂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省属综合性大学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

2、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临沂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第十条 学校简介:

临沂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学校建校70多年来,秉承抗大优良办学传统,坚持用沂蒙精神办学,与国家共命运、与时代同呼吸、与社会相适应,在国家和老区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沐琅琊圣贤之遗风,融革命精神之血脉,积淀形成了“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和“”的校风,铸就了“能吃苦、善创新、敢担当、乐奉献”的临大特质,成为学校生生不息、跨越发展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a0684fjltyf&width=500&height=375&auto=0

学校现设有24个学院、2个分校区、4个校级科研院所,本科专业91个,涵盖11大学科门类。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40200余人。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0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732人,研究生导师130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6人,教育部新世纪支持计划人才4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高校首席专家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

      学校校园环境优雅,学术底蕴浓厚。校园由美国EDSA公司融合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校园规划理念设计而成,校舍面积112万平方米,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是目前国内高校建筑面积最大的楼体之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63余万册,电子图书75余种,电子期刊达3.5万余种,电子图书和电子期刊达273万册,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为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将沂蒙精神融入育人体系,将创新创业理念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传承红色基因,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实施“一二三四”融入式协同性多元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自建校以来,培养各类优秀毕业生25余万名。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改革试点项目4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近三年,获批国家级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项、省级82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58项,大学生创业率达1.6%,连续三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学生年底就业率平均达到93%,位居省属高校前列。2013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面向国家战略和区域需求,突出学科特色,着力打造一流学科,推进学术创新和创业,初步形成了文理见长、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应用学科特色鲜明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4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4个山东省国际合作研究中心,参与建设了2个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近三年主持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550项,其中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0项)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0(需加上社科项目)项;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励411项。在世界顶级学术期刊《自然》《科学》连续发表学术论文,《自然》指数一度居全国高校第6位。 

学校坚持为沂蒙服务的办学宗旨,把地方需要作为努力方向,实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成立了沂蒙文化研究院,积极筹建临沂发展研究院,努力打造新型智库;建有36个产学研基地,与临沂市各县区、各开发区和一大批规模以上企业签订了120余项合作协议,合作开展了200余个合作项目。向地方转让科技成果近百项,一大批应用性研究成果已经在沂蒙地区推广应用,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韩国、西班牙、俄罗斯、美国、法国、摩洛哥等国家的4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10余个专业对外招收留学生;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9个,常年聘任外籍教师12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在国内合作方面,与50多所高校建立了对口交流和学生互换访学等合作办学关系,与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聊城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学校的办学成绩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党建工作经验2次入选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典型材料;获批首批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山东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研究中心,承办了全国高校党建组织员培训、山东省“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等培训,举办了沂蒙精神与群众路线研讨会、“三山一坡”革命精神研讨会和脱贫攻坚与革命老区创新发展研讨会等高层次学术会议,学校办学影响不断扩大。

当前,学校积极适应新常态,主动谋划新发展。学校党委团结带领全校干部师生,达成“八个聚力”共识,提出了创建“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办学定位,确立了“六个全面推进”的战略部署,制定创新创业型大学“三步走”战略和“转型提升”工作主线,描绘了学校“十三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美好蓝图。当前,全校上下正同心同行,抢抓“十三五”战略机遇期,践行新理念,深化综合改革,聚力内涵发展,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掀开新的篇章。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临沂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全面实施对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查处。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

按照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学校继续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免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本科层次在本科批中招生;专科层次在专科批次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外省投档比例如无特别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执行。

第十七条 校考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实施组织校考的相关专业,依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该专业省内计划的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于4月中旬登录临沂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并打印《临沂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成绩的使用

一、艺术专业成绩的使用说明:

1、山东省内招生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本、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除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成绩格式保留小数点后1位)

除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其他专科专业成绩使用:

播音与主持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舞蹈学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不认可啦啦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国标舞、艺术体操、运动舞蹈、体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等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或方向)的本科合格成绩。

2、省外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二、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的本、专科专业成绩均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2、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

江苏省:先分数后等级。对投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其中,必测科目最低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最低要求为BC。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浙江省: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对不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二、省属免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分数相同,按照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四、空中乘务专科录取原则从投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执行《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7]5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从投档考生中录取。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折算办法详见《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7]5号)。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内专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折算办法同本科)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类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外本科专业:

美术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按照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若出现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一致的情况,艺术文考生,依据语文、文综、英语成绩;艺术理考生依据数学、理综、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8]1号)文件规定。

录取外省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平行分录取政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规定者,我校文史类专业依次参照语文,文综,英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照数学,理综,英语成绩;进行录取和退档。

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报考学校英语相关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二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学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临沂大学招生网公布。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奖励措施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1、学费:各招生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按学分制收费的专业,采用“先预收后结算”的办法,每学年按学生所修学分进行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3、住宿费:严格按照临沂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学生报到后,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标准进行收取。 

第二十七条 奖助措施

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奖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境)访学奖学金、国内访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2、困难学生资助:学校设立“绿色通道”,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形成了“奖、助、贷、减、勤、补”等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就读校区:录取专业明确标注了校区信息的考生,均到相应校区进行就读;其他本专科专业均在校本部就读。

第二十九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其它


第三十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673-8808  

传真:(0539)7258221

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5

学校网址:http://www.ly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lyu.edu.cn

E-mail:zsb@lyu.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沂大学各学院校区招生咨询电话 

(拨打学院电话前请加拨区号0539)


(具体招生信息请以临沂大学招生网为准)



优美的校园环境 深厚的文化底蕴

强大的师资力量 丰硕的科研成果

浓厚的学习氛围 杰出的临大学子

这就是临沂大学

告别迷茫 告别犹豫

确认过眼神

你就是临大人





 ✪ 热门文章推荐:


收下这盒水果篮,这是Linda送给你的最特别的礼物

不止易烊千玺,听说临大人也和2035有个约定

听说在临大,体育考试和夏天更配哦

吃了这粒时空胶囊,等你写满2018的临大记忆!


 LINYI 

| 讲述临大 聆听临大 |


来源 | 招生办公室

值班编辑 | 刘涵

责任编辑 | 华暖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