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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奇葩证明!以后开证明不用每次都跑派出所了!

2017-06-27 韶关新闻网


每次办证时东奔西跑

想想都觉得累人呐!


有时候还会遇到

需要开具“你妈是你妈”

这样的奇葩证明!



你知道吗?

现在有20种证明再也不需要

跑派出所了 !

让小编给你细细道来


以下20种证明派出所都不开了


根据公安部等12个部门曾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以下20种证明,派出所都不开了!


01

法定身份证件能证明的9种情况


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02

户口簿能证明的5种情况

《意见》还明确了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03

不该派出所开证明的6种情形

《意见》中对于不再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还规定了六种情形,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第5点补充说明:

因公民个人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差错等原因,致使公民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信息不一致,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


第6点补充说明:

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以下情形办理: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这9类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出具证明


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2.注销户口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6.非正常死亡证明;


7.临时身份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来源:中国广州发布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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