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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实施5周年|筑牢法律底线,建设新时代网络强国

美美 美亚柏科 2022-07-05

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互联网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网络安全法》申明了网络主权原则,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明确了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网络运营者与个人在网络安全保护领域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并为我国有效应对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全方位保障网络安全提供了上位法依据。五年来,《网络安全法》取得了以下成效。


01网络安全法规体系日益健全

在网络信息内容治理领域,《网络安全法》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法规有效打击了网络传播违法不良信息行为,规范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运营行为。


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网络安全法》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可点击划线处了解详情)


在数据安全领域,《网络安全法》与《数据安全法》、《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共同构建了兼顾维护数据安全与促进数据流动的平衡机制。(可击划线处了解详情


02  网络安全治理的社会参与愈加广泛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在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实践中,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共治有其必要性。自《网络安全法》施行以来,全国各级网络举报部门受理举报数量由2017年的5263.9万件上升为2021年的1.66亿件。全民参与网络安全治理意识提高,社会参与更加广泛。


03网络空间治理能力不断强化

在执法依据上,互联网领域法律与互联网细分领域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进一步规范和保障了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在治理主体上,国家网信办积极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合作,多部门联合推进《网络安全法》实施落地,积极构建协同联动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此外,国家网信办还通过政企联动、行业自治导企业增强自治意识,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了监管效能。


整体而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不断优化,目前已形成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网络安全执法持续加强,执法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清朗”、“净网”、“护苗”等各类专项行动空前有力,违法违规问题得以有效惩处。


作为网络空间安全和社会治理领域国家队,美亚柏科积极投身网络空间安全事业中。自2020年正式启动新网络安全板块起,美亚柏科在引领行业进入电子数据取证3.0时代的基础上,不断拓宽网络安全的大航道,从网络为中心到以数据为中心、从允许所有到拒绝所有、从边界防护到零信任,把数据安全作为主要业务方向,研发新一代网络大数据安全产品,实现由事后“电子数据调查取证”向事中“审计”及事前“防护”推进,打造新一代网络空间安全防护体系。(了解更多:美亚柏科二十一周年,新网络空间安全板块启动

未来,美亚柏科将继续充分发挥公司技术及资源优势,用大数据智能化打好新基建的“新地基”,围绕网络安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身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深耕国内网络空间安全和大数据业务领域,服务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为建设数字化中国和打造网络安全强国贡献力量!


部分内容整理自光明网
编辑:蓝雅琦
校对:李银河 赖越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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