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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6上半年国家光伏政策大全

2016-07-17 微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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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已过一半,国家的光伏政策层出不穷,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近半年国家部门发布的相关光伏政策。 


1.发改委决定废止7项风电、光伏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


主要内容:决定于政令发布之日起废止《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30件规章和《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等1032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包含7项风电、光伏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


2.国家能源局新政:光伏电站项目或全部采用竞争方式配置


主要内容:不限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地面完全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在固定建筑类型农业设施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屋顶分布式光伏对待;在简易农业大棚上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需纳入年度规模管理。


3.财政部将提高可再生能源基金征收标准


主要内容: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全部销售电量的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


4.国家能源局:同意安徽金寨县创建全国首个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


复函明确了金寨县创建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的主要任务:


一是积极推动县域能源生产方式革命。到2020年,建成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7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320万千瓦,风电80万千瓦,水电160万千瓦(含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生物质发电10万千瓦。


二是积极构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费体系。到2025年,实现城区范围无燃煤(油)区域、100%的家庭用能清洁化、可再生能源占城乡居民生活用能比重达到90%。


三是开展精准扶贫和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发展机制创新。到2020年,建成40000户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基本覆盖全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5.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衔接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做好存量光伏发电项目与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的衔接,现对已建成和在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下同)进行全面摸底复核,将符合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为后期项目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奠定基础。


6.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现对已建成和在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下同)进行全面摸底复核,将符合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为后期项目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奠定基础。现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确认纳入各年度建设规模的项目名单,并填报有关项目信息。


7.国务院《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按照区别对待、精准施策的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带动老区全面振兴发展。


8.国家能源局下发《2016年定点扶贫与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要内容:扩大光伏扶贫实施范围。商请甘肃省发改委、能源局增加通渭县、清水县光伏扶贫规模,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9.财政部明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征收标准


主要内容:公布各省(区、市)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征收标准。征收目标包括全国范围内的燃煤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燃煤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等。


10.国家能源局敦促“三北”地区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


主要内容:促进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以下简称“三北”地区)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消纳,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电能消纳潜力和电力系统辅助服务潜力,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其他能源协调发展,满足民生供热需求。


11.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明确了2020年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其中上海等省份为5%,广东为7%,北京、河北为10%,甘肃、新疆为13%。


12.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13.五部委 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主要内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 ,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1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主要内容:开展风电供暖、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探索风电、光伏就地消纳利用商业新模式。统筹解决弃风、弃光、弃水等行业发展突出问题。


15.国家能源局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


主要内容:国家能源局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并废止《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


16.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要内容: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编制、报批、发布和实施等工作。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审批。


17.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主要内容:《要点》对2016年能源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六方面重点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强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能源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二是推进电力等能源市场建设,完善交易机制,推进价格改革;三是加强能源市场秩序监管,促进垄断环节公开透明,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四是组织开展重点专项监管和问题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加大能源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依法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18.国家发改委发文解决甘肃、内蒙古、吉林新能源消纳问题


主要内容: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是指通过扩大用电需求、完善输配电价政策、促进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提高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实施不影响跨省区消纳,请试点地区妥善处理好就近消纳试点与电力外送的关系,实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19.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跨省发电、供电计划和省级发电、供电计划备案核准报送审批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跨省发电、供电计划备案核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提出所管理区域的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和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建议报告,征求送受电相关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意见后向我委报送。


20.国家能源局《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


主要内容:对可再生能源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及供热、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光伏扶贫、页岩气开发、煤层气抽采利用等PPP项目,符合财政投资补贴条件的,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鼓励财政补贴向上述PPP项目倾斜。


21.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的通知


主要内容:围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革命性能源技术创新和对建设现代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技术领域,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技术创新的工作重点、主攻方向以及重点创新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22.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同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通知


主要内容:同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原则同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考虑。请根据修改后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附后)做好改革实施工作。


23.国家能源局《新疆区域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在2015年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电力运行实际情况,起草了《新疆区域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下发给你们,请研提修改意见,并于2016年5月3日19:00(北京时间)前将意见反馈我办。


24.商务部:自5月1日起对欧盟进口多晶硅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主要内容: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40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16年4月30日到期。


25.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内容: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26.国家电网公司: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 确保光伏扶贫项目及时并网


主要内容:大力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农村电网投入,累计完成农网投资10261亿元,建设改造供电线路697万公里、变电站2.68万座,经营区域“户户通电”全面实现。


27.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主要内容: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28.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主要内容: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29.国家能源局、扶贫办联合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


主要内容:请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牵头会同省(区、市)扶贫办,以县为单元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2016年5月15日之前将第一批项目汇总上报我局。


30.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主要内容:要保障养老、旅游、物流、光伏等产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用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辅助设施用地,要单独安排土地计划。


31.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报表制度》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8〕2号),加强能源形势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我局制定了服务于能源行业管理工作需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报表制度》。


32.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查落实光伏发电相关建设条件》的通知


主要内容:作出2016年新增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后不会发生弃光限电(弃光率不超过5%)的承诺,并附上省级电网企业关于全额消纳光伏发电(弃光率不超过5%)的意见。


33.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复函》


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范围内,已享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资金补助的林地,对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的宜林地,可根据本地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用于建设光伏电站。


34.工信部《工业节能管理办法》


鼓励工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开发应用智能微电网、分布式光伏发电、余热余压利用和绿色照明等技术,发展和使用绿色清洁低碳能源。6月30日起施行,鼓励分布式光伏应用。


35.财政部《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


主要内容:要求各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组织申报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于2月29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36.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意见》从推进电能替代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全面推进电能替代提供了政策依据。


37.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核定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详见附表)。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将根据新能源并网运行、成本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38.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附方案)


主要内容:请据此制定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并做好与南方区域市场的衔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39.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下发《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随着行政审批权限下放,部分地区也出现了光伏发电项目资源配置不科学、管理秩序混乱等问题,阻碍了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影响了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优化项目配置方式,规范市场开发秩序,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升级,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提出以下意见。


40.国家发改委关于《国家电网2016年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的复函


主要内容:《计划》实施要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建立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有关要求,保障跨省跨区送受电中的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优先发电。


41.国家能源局下发《2016年光伏发电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2016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0万千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1260万千瓦,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0万千瓦。各省(区、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和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见附件。


42.工信部公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符合企业名单(第五批)


主要内容: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核、网上公示及现场抽检,现将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予以公告。


4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电网 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的批复》


主要内容:原则同意报来的云南电网2016-2018年监管周期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见附件。请按照上述输配电价水平,调整终端用户目录销售电价,并报我委备案。以上电价自2016年3月15日起执行。


44.国家能源局公告5项光伏政策失效


主要内容:对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装备行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等60件文件,修改《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管理的通知》等42件文件,现予公布。


45.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2个国家级光伏发电系统质检中心


主要内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国家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海)等11个国家质检中心的批复》国质检科〔2016〕340号文件。通知称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规划安排将在青海、上海、湖北、浙江、安徽、贵州、广东、江苏建设1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


46.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动东北地区电力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力争到2020年,东北地区电力供需实现基本平衡,火电、风电利用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弃风率显著下降。初步形成安全稳定、结构合理、调节灵活的电力系统,建立适应多种电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


47.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能源局、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利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推进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建设运行。



综合索比光伏网  

微能网小编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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