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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钦差”再出发!已问责11000余人,将覆盖31省份!

2017-08-08 决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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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督察组将分别进驻吉林、浙江、山东等8省份,这也标志着中央环保督察将实现对31省份的全覆盖


此前批次的督察中,已有上万人被问责。新一轮督察风暴又将揪出哪些环保“顽疾”引发外界关注。


资料图


进展:实现31省份全覆盖


8月7日下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率先进驻四川省开展督察工作,也标志着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早在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就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督察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


➤首批督查地区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期间,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在河北展开。时隔5个月,首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相继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开展督察工作。


➤第二批督查地区


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第二批7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省份进行了督察。


➤第三批督查地区


2017年4月下旬至5月底,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进驻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7省份。


➤第四批督查地区


本批组建的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陆续进驻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开展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


至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实现对全国各省(区、市)全覆盖。


北京被雾霾笼罩,能见度降低。


成效:上万人被问责


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环保钦差”进驻各地揪出了大量环保“顽疾”,更有媒体将这场督察风暴形容为“刮骨疗毒”。部分地区的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也频频被揭。例如,天津静海区水务局被揭为应付环境保护督察,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影响十分恶劣。


在陕西,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相关人员被指环保底线意识不强,人为干扰国家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正常运行,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施造假。


从另一组数字上,也能看出中央环保督察取得的成效。


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近日透露称,此前的中央环保督察中,初步罚款约8.8亿元,立案侦查1183件,拘留1103人,约谈13593人,问责11390人,切实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第一批督察结果


截至2016年9月30日,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8个督察组共计交办群众举报13316件,地方已办结13074件,其中,责令整改9617件,立案处罚2659件,罚款1.98亿元;立案侦查207件,拘留310人;约谈2176人,问责3287人。


➤第二批督察结果


2017年4月11日至14日,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分别向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反馈了督察情况。截至4月14日,7个省区共计办结群众举报15631件,其中,责令整改11962件,立案查处6310件,拘留265人,约谈4666人,问责3121人。


➤第三批督察结果


5月28日结束的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共计受理群众举报35523个;向被督察地方交办有效举报28966件。其中,地方已办结23599件,责令整改20359家,立案处罚7086家,罚款33587.86万元;立案侦查354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55人,约谈6079人,问责4018人。


可以看出,无论是受理群众举报,立案处罚案件,还是问责以及约谈人数,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远超第一与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


以问责为例,前两批中央环保督察共问责6408人,而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问责人数则达到4018人。


济南遭遇雾霾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环保督察组由环境保护部牵头,成员来自中纪委、中组部等单位,这样的“高配”无疑增强了环保督察工作的权威性。


而在督察中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且配以问责、立案等方式倒逼履职,从而得以强化各级领导的环保职责。

另一方面,督察对象从企业扩展到党政机关、企业以及公众,形成了“三位一体”全覆盖的环境治理模式

相较而言,以往环境污染责任主体多关注于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当地政府可能出现的不作为,甚至权力寻租情形,而此次“监企督政”的转变,更加贴近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实际,不仅可以更好地明确政府责任,还在鼓励环境问题的举报中扩大了公众监督。


新闻链接:中央环保督察组有啥来头?


环保督察的制度设计,出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环境保护督察主要督察省级党委和政府。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在2年时间内,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督察一遍。

➤焦点一:为何要设中央环保督察组?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之前,环保部层面已有跨区域的督察机构。


2002年6月,华南、华东地区先后试点区域督察中心;2006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相继设立了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五处环保督察中心;2008年12月,监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的华北督察中心成立,形成6大区域督察中心格局。


但环保部层面的督察,力度有限且掣肘颇多。


一位不愿具姓名的区域督察中心负责人表示,从职能定位上看,区域督察中心的确是在履行行政执法单位的职能,但区域督察中心只是事业单位,并不属于环保部内设机构或分局,要监督政府和行政部门地位比较尴尬。


以环保部的名义对地方政府开展,导致环保督政力度有限,影响层级和范围有限,权威性、震慑力不够,难以对地方党委政府形成有效约束。

➤焦点二:环保督察组由哪些人组成?

中央环保督察组层级之高,首先体现在人员构成上。环保督察组由环保部牵头成立,是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省份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

中央环保督察组到达地方后,受到的“待遇”规格也非常高。如河北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工作动员会,由河北省长张庆伟主持,省委书记赵克志作了动员讲话。


来源:中新网、央视新闻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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