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31人!这项改革成绩单,登上了工作首日的中纪委网站
浙江是监察体制改革3个先行试点地区之一,杭州作为浙江的省会城市,改革试点工作备受各界关注。一年多来,杭州市委、市纪委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坚定、审慎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张优异的答卷。
2月22日,新春工作首日,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登上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首页。决策(juecezazhi)小编发现,这是“留置”取代“双规”后,为数不多的专门披露监察委“留置”工作的文章。
多措并举促人员深度融合
2017年2月17日,杭州在全省率先完成13个区、县(市)监委的组建、转隶工作。4月18日上午,杭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市、县两级实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对党委全面负责,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脱下‘检察蓝’、转战‘新战场’,在见证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我和同事们也在书写着人生的新篇章。”杭州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黄胜贤表示,回忆转隶当天的情景,一股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总会在他的心底油然而生。
此次改革,杭州市县两级监委从该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三个部门划转编制259名,实际转隶人员239人,其中市级43人,县级196人。
(机构挂牌、人员组建,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
据杭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振丰介绍,在机构设置方面,合署办公后的市纪委监委,共同设立了综合部门以及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等部门。检察院转隶人员与原纪委人员混编后进行统一调配,确保机构合理、人岗相适。
“通过‘两支队伍’的融合,推动机构融合、人员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实现‘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张振丰道出了机构改革的初衷。
屡获佳绩勇当改革“探路者”
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杭州市县两级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探路者”作用。
2017年,杭州共采取留置措施31人。留置时间人均43天,而2016年“两规”用时加检察机关侦查用时人均129天,缩短了三分之二,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当属由杭州市上城区监委于2017年3月17日开始实施的首例监察留置措施,涉案人员余建军是杭州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贪污。
余建军既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上城区的干部,监察体制改革以后,按照属地管辖的规定,应当由上城区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此时,上城区监察委员会才刚刚组建一个月零四天,区纪委原有干部和区检察院转隶干部还在磨合之中,尚未形成具有战斗力的稳定团队。
另一方面,从法律依据讲,虽然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十二项调查措施,但具体的操作细则尚未出台,甚至连办案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都没有模板。但是,上城区纪委监委克服重重困难,通过33天的艰苦战斗,终于将这起全国监察留置首案成功办结。
2017年5月16日,余建军涉嫌贪污一案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余建军有期徒刑15年。同时,杭州市纪委监委对此案启动“一案双查”,对涉及失渎职行为的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处分。至此,全国第一例监察留置案件顺利划上了句号。
“第一是融合,当时转隶刚刚完成;第二是创新,很多程序都没有现有的流程和细则,我们大胆探索;第三是践行,这个案子很好体现了我们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践行。”上城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田涛用融合、创新、践行三个主题词总结了监委工作人员在查处余建军案中的表现。
这起案件从立案调查到法院审判,先后完成了立案、调查、结案、移送、起诉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办案时间大大缩短,效率显著提高。这样的“高效率”充分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法之间的无缝衔接,监委与公检法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使改革真正达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预期效果。
改革效能逐步彰显
杭州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一些曾经搁置的难案、悬案也随之迎刃而解。2017年8月,潜逃22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翁跃年被西湖区监委从宁波抓获,成为杭州监察体制改革后追逃成功的第一案。
“我们迅速集中力量,成立追逃专案组,全面分析研判,精准锁定了翁跃年长期隐匿的落脚点。”西湖区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冯佳斌认为,该案的破获凸显了统一集中、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机制优势,极大震慑了外逃人员。
监委的成立,实现了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改革后,杭州市监察对象达到18.9万人,是改革前的3倍。2017年,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947件,同比上升47.2%;共立案审查2358件,同比上升14.1%;处分党员干部2323人、同比上升15.2%,463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改革效能逐步彰显。
新闻深一度
善打遭遇战,办好留置第一案:
一个监委的真人真事
2017年10月的一天傍晚,我刚下班回到家,就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佳斌,赶紧回来,记得带上换洗衣服。”在执纪审查一线工作多年的我,马上明白了,这是上案子的信号。我一刻不敢耽搁,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单位。
一进办公室,委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的同志们已经在讨论案情了,“这个案子事发突然,我们研究后向上级监委报告并获得批准,同意对当事人采取留置措施。”区监委领导的话语铿锵有力。
被调查人陈某年仅28岁,她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财务室负责人,涉嫌挪用公款。
“头彩”不好“剪”。此案涉案款项去向十分复杂,调查面临巨大压力。
“这是区监委成立后办理的第一例留置案,无先例可循,但必须要保证时限和质量。”委领导要求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积累经验。
根据区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转隶干部和纪委一班人迅速成立调查组,分成外调、内审、案管、技术等几个工作小组,兵分多路,各负其责,全面出击。
外调人员奔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长沙、宁波、温州等地,历经一个月,向30多家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调取证据材料,共调取纸质银行流水账单1200余页、电子数据光盘10余张、银行资金流水40余万条,为锁定数额惊人的挪用事实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随着外围取证的推进,案情也渐渐明朗。我作为案件主办人之一,严格按程序推进调查,结合证据材料绘制案情框架与资金走向图,为讯问做好准备。
“这笔50万元的资金,你是怎么套取的?”“你们公司资金进出的审批流程是怎样的?”……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陈某一声不吭,流着眼泪不停小声抽泣。
委领导再次提出要求:“事情要查清楚,进度要加快。”
可陈某情绪不稳定,不肯开口,怎么办呢?
这时,穿了31年“检察蓝”的俞大姐上阵了,她用温和的语言逐渐稳住了陈某的情绪,深入浅出地向陈某讲解纪律、法律和各项政策规定,这让原本情绪不稳、顾虑重重的陈某逐渐打开心结。
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案件获得突破性进展,陈某对自己挪用巨额公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检察院转隶同志和纪委同志一起并肩作战,大家在一场场分析讨论中,深入交流,加深了同事之间的感情,促进了融合的进程,也培养了审查人员间的默契,稳步推动了办案进程。
区纪委监委在办理这起第一例留置案过程中,审查调查人员直面监察工作流程尚在探索的实际,边学边干,严格履行留置、查询等措施的报批程序,结合检察和纪检机关的工作经验,使案件处置过程中的纪法衔接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深切地感受到了1+1﹥2的作用。
我们坚信,只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没有攻不破的难关,没有完不成的任务。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腐的铁拳一定能攥得更紧、威力更大!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纪委监委 冯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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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纪委官网、杭州市纪委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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