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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务院总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名单公布
据新华社消息: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午9时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经过投票表决,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任命。
随后,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沈跃跃宣布:李克强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杨晓渡当选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周强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张军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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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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