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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合出手,这30城楼市要变天!

决策杂志 2018-07-31

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将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整治重点是什么?



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


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


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30个城市有哪些?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


下一步,住建部还将扩大城市范围,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督查问责机制



此次七部门要求,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对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地方,要加大督察力度。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要坚决问责。


新闻多一点


五天五城,楼市调控步调紧凑


6月24日,西安宣布在限购区域暂停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此乃全国首例。紧随西安的脚步,25日和26日,长沙和杭州也快速发布了类似政策。


28日,重庆出组合拳遏制投机炒房。


一、防止企业炒房,西安打响第一枪



6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西安也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对企事业单位限购的城市,引发大家关注。


西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说,提出这一政策的目的就是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


二、长沙针对企业买房限购采取 “一刀切”


就在一天后, 25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于企业购房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同时规定,企业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转让。


三、杭州限购区域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销售住房



25日,创世纪、西雅图、珑玺等杭州热盘陆续公布了摇号结果,随后,有人在看了楼盘公示的摇号结果后爆料,一位名叫周某的法定代表人,名下的三个公司参与了珑玺项目的摇号,并且全部中签。后续又有人发现,除了珑玺,这三家公司还分别中签过其他热门楼盘。这样的概率实在太低了,不禁产生了背后是否有猫腻的怀疑,一石激起千层浪,事件开始发酵。


隔天26日,上午有关部门表示已关注该事件。到了下午,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知,在杭州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此,杭州也加入到了企业限购的名单中。


四、重庆出组合拳遏制投机炒房


6月28日,重庆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重庆将结合当前市场形势,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再出调控"组合拳",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从《通知》上看,工作主要有八个方面: 


一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进一步落实调控责任。二是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促进供需平衡。三是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四是提升大数据运用和智能化水平,实施商品住房价格精细化监测预警。五是优化主城区规划布局,引导住房和人口合理分布。六是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保障性住房保障力度。七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八是加强宣传引导和市场预期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武汉刚刚发布新规,刚需无房家庭优先选房



今日,媒体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武汉已正式通过刚需无房家庭优先选房操作规程,并将根据市场需求研究,逐步扩大首套刚需优先选房比例。


武汉此次印发的《操作规程》有哪些亮点?


根据正式印发的《操作规程》,武汉市预售备案均价低于(含)18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建筑面积低于(含)120 平方米的准售房源,将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凡符合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意向购房家庭可优先选购。


根据要求,今后,开发商在受理购房意向登记时,应主动向意向购房人宣传住房限购政策、刚需人群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政策,并在登记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其中,开发商应合理控制房屋销售登记规模,受理意向购房登记时间则不能少于48小时。这也就意味着,此前个别开发商为营造紧张气氛,突袭收资料、排队登记“抢房”的情况将受到制约。


《操作规程》还明确提出,开发商在首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优先选购房源和优先选房顺序必须经公证摇号确定。


据报道,目前,刚需优先选房工作已在武汉全市推广开,这种保障刚需购房、缓解“一房难求”的精准调控举措,受到市场普遍欢迎。值得注意的是,今后开发商及购房者违规都将受处罚。


还是那句话,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炒房客,快洗洗睡了吧!


-- END --


来源:住建部、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等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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