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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两市重拳出击,剑指房地产!

决策杂志 2018-07-29

合肥市局长痛揭四大乱象 九部门联手

7月20日上午,合肥市房产、公安、司法、宣传、税务、工商、物价、金融办、公积金九部门在房地产大厦召开大会,部署在全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会上,合肥市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道和痛揭合肥楼市四大乱象:

一是价外加价;

二是夸大宣传;

三是搭配销售;

四是中介违规。


许道和还特别透露了国家住建部转来的对某大型房地产公司在合肥滨湖新区销售房产价外加价违规行为的督查函。


重点打击6类违法行为

根据会上公布的《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从7月中旬至12月份,房产等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是针对:

投机炒房、

房地产“黑中介”、

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

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

“首付贷”

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六大类23项违法违规行为。


城区范围内的专项行动由市直相关部门直接负责,四县一市的专项行动由县(市)相关部门负责。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房地产企业和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

违者停业整顿、取消网签资格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整改不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采取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形式,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进行检查督查,并全面实行即查即改。


对核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查处、毫不留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讲人情、托关系等因素干扰。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许道和



对在专项检查中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信用考评扣分、公开曝光、列入行业黑名单、停业整顿、禁止销售、取消网签资格等措施。对参与制造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企业经营者和个人依法予以严惩,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个投诉电话公布


此次专项行动公布了6个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对房产乱象的投诉和举报,同时接受群众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


1、查处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合肥市房产局

投诉举报电话:0551-62638155


2、查处违法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合肥市工商局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3、查处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合肥市物价局

投诉举报电话:12358


4、查处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购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行为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投诉举报电话:0551-63532059


5、查处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行为

牵头单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投诉举报电话:12329


6、及时跟踪、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效;建立舆情会商机制,正面引导舆论,严厉打击利用媒体、网络发布房地产市场方面的虚假信息,防范不实报道引发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牵头单位:合肥市委宣传部

投诉举报电话:0551-63537511




阜阳市两局联手,局长挂帅


7月6日,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单位官网发布关于印发《阜阳市房产局 阜阳市工商局关于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无证销售、捂盘惜售、虚假广告等行为将严查。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至11月底。




市场监管将保持高压严查态势


根据工作方案,此次专项整治坚持监督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强房地产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诚信经营的典型,始终保持高压严查的态势,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曝光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

整治工作将围绕哪些“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将围绕消费者投诉焦点、社会关切热点和排查问题重点,以属地监管为原则,各县(市、区)局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市场准入资格;
严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
加强中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严查房地产市场发布违规广告行为;
严查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严查不正当竞争类违法行为。


局长亲自挂帅,整治分“三步走”

News Watch

专项整治工作将成立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阜阳市政协副主席 市房产局局长吴开义任组长,市工商局局长贾光明任常务副组长,孙超、李振涛、杨伟、李永亮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局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阜阳市房产局。


 专项整治自2018年7月9日开始,至2018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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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部署阶段(7月9日—7月30日)

  组建专项整治工作队伍、排查摸底、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利用新闻媒介加大社会宣传,并利用好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各界揭露房地产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从中排查案件线索,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召开企业座谈会,向企业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增强企业自律意识。

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11月10日)

  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排查情况和问题台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整治。通过多手段、多方式进行检查,综合运用摸排问题、企业抽查、企业检查、联合执法等手段,有效开展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组原则上整治期间不少于三次集中检查。

  加大查处违法行为力度,选择一些性质恶劣、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性的案例作为查处重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深化案件查办工作。

  各县(市、区)局定期召开推进会,对整治期间出现的重大案件、疑难问题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同时计划在9月份召开一次现场会,选择几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县(市、区)局做交流发言,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推动全市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

总结提高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的经验、成效及典型案例,查找问题和不足。在巩固成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 END --


综合自合肥在线、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颍州晚报

编辑:胡心玥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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