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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中央深改委会议,北京的这个做法有什么特殊之处?

决策媒体智库 决策杂志 2018-12-05


11月14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决策杂志(微信ID:juecezazhi)注意到,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5个文件,其中有一个引起了小编的注意:《“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北京市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


什么是“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北京市的这一做法有什么特殊之处?一起来了解。


决策杂志(微信ID:juecezazhi)查询发现,这一做法最先在今年北京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目的是赋予街道乡镇更多自主权,破解城市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


这是一个乡镇基层与行政部门、行政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试图破解“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这一基层治理难题。


所谓“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是指在全面开展问题摸排,明确执法责任的基础上,使乡镇成为基层行政执法的调动者和协调者,拥有执法“召集权”,一旦发现违法问题立即“吹哨”,各部门需在规定时限内“报到”,从各自监管领域入手,组成联合执法链,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查处,“事不完,人不走”


最先探索这一工作机制的是平谷区金海湖镇。2017年1月,平谷区在金海湖镇启动安全生产、安全稳定、打击破坏生态行为、打击违法犯罪的“双安双打”专项行动。与之前不一样,执法“主导权”下放到乡镇,乡镇一“吹哨”,各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集体会商。


今年7月,一次强降雨导致北京的某小区内一棵大山桃树倾斜倒地,影响居民出行。本不负责该养护范围的绿化一队接到办事处打来的电话,本着“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原则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积极配合了办事处处理好此事。



今年3月,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推出了14项推进举措。


《方案》提出建立各级党组织向属地街道乡镇党(工)委报到制度,倡导党员参与社区(村)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还提出,推行“街巷长”机制和建立“小巷管家”队伍。街长一般由街道处级、科级干部担任,巷长一般由街道科级干部和驻地科、队、站、所的负责人担任,对所负责街巷的环境整治提升和深化文明创建行使监督权和处置权。探索在符合条件的乡镇推行“街巷长”机制。街(巷)长要走街串巷,入户做群众工作。


“小巷管家”一般由在辖区居住、生活和工作的市民担任,履行“每日巡、经常访、及时记、随手做、实时报”等职责,共同参与家门口街巷环境整治提升,实现街巷环境的共建、共管、共治、共享。


对于“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北京市平谷区还进行了延伸,形成三种协同模式,不仅乡镇可以“吹哨”,责任部门也可以“吹哨”,让其他部门和乡镇予以配合,从而实现执法部门之间的协同治理和乡镇基层与执法部门协同治理。


据报道,北京市自2017年探索“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城市治理新模式以来,此项工作已经进入正轨,形成了相关政府部门与属地乡镇街道共同研究、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态势。解决了过去很多问题责任不明、迟缓拖沓的问题。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是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的一次大胆尝试。据报道,通过这一方法,增强了街乡在城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从而理顺“条”与“块”的矛盾,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有效解决以往“叫腰腿不来,叫腿腰不来”的问题,使城市治理呈现1+1远远大于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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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新华网、丰台报、北京晚报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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