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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女庭长“空降”湖南任代理检察长,系安徽籍

决策杂志 2019-12-14

据“湖南人大”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最高法刑五庭庭长叶晓颖,任湖南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叶晓颖


7月31日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叶晓颖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还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表决决定:叶晓颖副检察长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公开资料显示,叶晓颖出生于1965年9月,安徽宿州人,自北大法律系毕业后一直在最高法工作。


2002年,叶晓颖任最高法院刑二庭审判长,成为全院最年轻的审判长,且是刑二庭惟一的女审判长。2005年,叶晓颖出任最高法刑二庭副庭长,并在2007年挂职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年后重回最高法工作。2013年,叶晓颖被明确为正局级干部,2016年2月出任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至此番调动。

最高法官网显示,刑五庭主要负责所辖地区普通刑事案件的复核及有关审判指导工作。叶晓颖曾承担多起大要案的审理工作,包括邓斌非法集资案、张子强绑架案、李纪周受贿案、丛福奎受贿案、李嘉廷受贿案、李真受贿案、杨斌虚报注册资本案、“1·8”海上特大武装抢劫案等,成为刑庭办理大要案最多的法官,多次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有关部门的好评,并先后荣立三等功和一等功。



决策杂志(ID:juecezazhi)注意到,叶晓颖还曾参与中央巡视工作。2016年7月至9月,中央第十四巡视组进驻公安部等部委,叶晓颖任副组长。


叶晓颖简历


叶晓颖,女,汉族,1965年9月生,安徽宿州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一级高级法官。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1982年9月至1986年8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年8月至199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其间:1987年7月至1988年7月,参加中央机关讲师团赴河北省乐亭县支教);
1995年1月至199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副处级;其间:1996年4月至1996年7月,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
1999年4月至200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正处级);
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1年8月至200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2005年8月至201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挂职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年12月明确为正局级);
2016年2月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其间: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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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人大”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法院网

编辑:胡心玥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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