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政治作秀!手持喇叭训下级的“网红”书记受审(附视频)
非法收受近千万元
庭审现场
手持喇叭训下级成“网红”
拿喇叭者为王四华
败坏家风,对配偶失管失教
经查,王四华违反政治纪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导致宁都县政治生态恶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
经查,王四华违反政治纪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导致宁都县政治生态恶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脱贫攻坚中做虚功、作风不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
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职务调整晋升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违反廉洁纪律,默许、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反群众纪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
违反生活纪律,败坏家风,对配偶失管失教,个人生活腐化堕落;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被中纪委机关刊点名
王四华,男,1968年4月出生,汉族,江西乐安县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9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校报编辑部干部、副主任、主任,党委办公室秘书科长、工商管理学院党支部副书记;
2000年11月,任泰和县副县长;
2002年4月,历任井冈山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
2007年3月,任万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6月,任宁都县委书记;
2016年11月,任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宁都县委书记。
2018年11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12月,中共江西省委免去其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都县委书记职务;
2019年1月,中共赣州市委免去其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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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西法院”官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人民网、长安街知事等
编辑:胡心玥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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