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至1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在浙江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訚柏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质量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訚柏一行深入温州、台州等基层政法单位、街道、社会治理中心等实地调研。訚柏强调,
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
市县政法机关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五个更加注重”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
要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升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做到入心见行、善思善用。
要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急难愁盼、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突出重点、聚焦基层、用好典型,通过“解剖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
要将第一批“回头看”和第二批边学边查边改贯通起来,上下联动、同向同力,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结合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研究好、谋划好明年政法工作,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把中央精神转化为做好政法工作的具体举措。
訚柏强调,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政法机关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要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要依法化解处置房地产、经济金融等领域重大风险,努力为群众挽回损失,维护安全稳定。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等出席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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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意见明确,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同时还提到:出台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今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
意见明确,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
“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企业资产等行为,要依法处理”。
最高检还提到,希望广大民营企业主动加强犯罪预防,不要等遭受损失后再“亡羊补牢”。
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研究制订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行贿受贿、背信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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