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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 = 市民化?广州猎德安置房社区的村民市民化状况调查研究

2015-04-02 刘晔等 SYSU城市化研究院
本文来自刘晔,刘于琪,李志刚等,对广州猎德村安置社区的村民进行调查,分析其市民化状况,感谢作者授权发布,如有转载等事宜,请联系原作者。
作者简介
刘 晔 香港中文大学地理与资源管理学系,博士后研究员,liuye@cuhk.edu.hk刘于琪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巴特雷特建筑环境学院城市规划系博士研究生李志刚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教授、副系主任,中山大学城市化研究院副院长

  近年来,全国各大城市纷纷掀起了城中村改造的浪潮。然而,目前的改造模式大多仅局限于物质空间改造,没有涉及到城中村村民向市民的转变。倘若村民无法全面融入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系统,其身份与认同游走在城乡之间,将有可能导致这一群体的边缘化,从而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谐。

  本研究以猎德——广州首个整体改造的城中村——为例,通过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和文献分析等质性研究方法,分析回迁安置小区村民的市民化状况,探讨改造所带来的积极意义与未竟任务。本文试图回应以下问题:改造后猎德村民的市民化状况如何?改造从哪些方面推动或阻碍村民的市民化进程?如何看待改造与市民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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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村民的市民化困境

  城中村村民难以转变为市民,其原因如下:

  (1)制度排斥。土地、户籍和社会管理制度的城乡分割使村民的产权、身份、管理和社保游离在城市系统外,反过来加重了他们对村集体经济的经济依赖和心理认同。

  (2)社会隔绝。村民与城市居民相互间缺乏深度交往,无法从中获得城市文明的洗礼。城中村俨然现代都市中的人际孤岛,村民的人际关系具有封闭排外的特征。

  (3)个体障碍。客观上,四十岁以上的村民大半辈子在农田里耕作,一没文化,二没技术,三没求职门路;年轻一辈的村民偏好于体面舒适的工作,但学历经验上不具备优势。主观上,部分村民缺乏融入城市的意愿,甚至主动当起食利阶层,成为“主观剩余劳动力”。


图1 城中村市民化滞后的根源及其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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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对猎德市民化的积极意义


•村民居住条件大幅提升,住进生活设施齐全,拥有现代化物业管理的封闭式小区


图2 猎德改造前和改造后的物质空间对比
•改造为村集体和村民带来稳定可观的经济收益

图3 猎德改造后村民经济收益状况概览


•改造带来租客层次的提升。大批收入稳定且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白领入住,创造不同社会阶层混合居住的局面,有助于消除市民和村民相互间的偏见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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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德市民化未竟之任务

  ◇ 猎德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流转受阻猎德村集体公司为安置房统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禁止村民变卖房产套现。

  ◇ 村集体公司在社区管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通过其所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主持社区日常事务,为村民和租客提供各种社区服务。相对而言,居委会的职权十分有限,在村民当中缺乏影响力和公信力。

  ◇ 社保方面,村集体公司仍需承担村民部分医疗费用,以及村内无业人员的养老费用,其社会职能尚未完全剥离。

  ◇ 猎德改造导致村民的生计更依赖于守护型经济。租金和分红收益大幅度提高,使村民不需劳作便可以达到宽裕的生活水准,抑制其外出就业的积极性。同时,安置房社区只有很少的低端服务业和非正规就业岗位,提高了村民的就业门槛。

  ◇ 四十岁及以上的猎德村民或多或少地保留着传统农村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生活习惯。其对自身身份的定位模糊,缺乏市民应有的社会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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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由此可见,城中村村民向市民的过渡并非能够一蹴而就,而须经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到目前为止,城市化和城中村改造仅为猎德村民带来“被动的市民化”[1],即村民被动地接受了改造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然而其自身在组织方式、经济模式、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本质上,他们仍然游离于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系统外,更可能因为村集体经济的消解而沦为城市里面的边缘群体。因此,应把城中村改造当做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强调空间改造和市民化的统一性,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公平两者的兼顾。

原文载于《城市规划》2012年第7期《“后城中村”时代村民的市民化研究——以广州猎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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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文军.论农民市民化的动因及其支持系统——以上海市郊区为例[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8(4):21-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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