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大城市纷纷掀起了城中村改造的浪潮。然而,目前的改造模式大多仅局限于物质空间改造,没有涉及到城中村村民向市民的转变。倘若村民无法全面融入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系统,其身份与认同游走在城乡之间,将有可能导致这一群体的边缘化,从而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谐。
本研究以猎德——广州首个整体改造的城中村——为例,通过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和文献分析等质性研究方法,分析回迁安置小区村民的市民化状况,探讨改造所带来的积极意义与未竟任务。本文试图回应以下问题:改造后猎德村民的市民化状况如何?改造从哪些方面推动或阻碍村民的市民化进程?如何看待改造与市民化的关系?
城中村村民难以转变为市民,其原因如下:
(1)制度排斥。土地、户籍和社会管理制度的城乡分割使村民的产权、身份、管理和社保游离在城市系统外,反过来加重了他们对村集体经济的经济依赖和心理认同。
(2)社会隔绝。村民与城市居民相互间缺乏深度交往,无法从中获得城市文明的洗礼。城中村俨然现代都市中的人际孤岛,村民的人际关系具有封闭排外的特征。
(3)个体障碍。客观上,四十岁以上的村民大半辈子在农田里耕作,一没文化,二没技术,三没求职门路;年轻一辈的村民偏好于体面舒适的工作,但学历经验上不具备优势。主观上,部分村民缺乏融入城市的意愿,甚至主动当起食利阶层,成为“主观剩余劳动力”。
◇ 猎德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流转受阻。猎德村集体公司为安置房统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禁止村民变卖房产套现。
◇ 村集体公司在社区管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通过其所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主持社区日常事务,为村民和租客提供各种社区服务。相对而言,居委会的职权十分有限,在村民当中缺乏影响力和公信力。
◇ 社保方面,村集体公司仍需承担村民部分医疗费用,以及村内无业人员的养老费用,其社会职能尚未完全剥离。
◇ 猎德改造导致村民的生计更依赖于守护型经济。租金和分红收益大幅度提高,使村民不需劳作便可以达到宽裕的生活水准,抑制其外出就业的积极性。同时,安置房社区只有很少的低端服务业和非正规就业岗位,提高了村民的就业门槛。
◇ 四十岁及以上的猎德村民或多或少地保留着传统农村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生活习惯。其对自身身份的定位模糊,缺乏市民应有的社会认同感。
由此可见,城中村村民向市民的过渡并非能够一蹴而就,而须经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到目前为止,城市化和城中村改造仅为猎德村民带来“被动的市民化”[1],即村民被动地接受了改造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然而其自身在组织方式、经济模式、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本质上,他们仍然游离于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系统外,更可能因为村集体经济的消解而沦为城市里面的边缘群体。因此,应把城中村改造当做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强调空间改造和市民化的统一性,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公平两者的兼顾。
原文载于《城市规划》2012年第7期《“后城中村”时代村民的市民化研究——以广州猎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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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文军.论农民市民化的动因及其支持系统——以上海市郊区为例[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8(4):21-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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