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常见差错原因分析
业内一般把新闻报道中的差错归纳为三类,即政治性差错、事实性差错和技术性差错。
1.政治性差错。多指一些导向性的或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甚至相违背的错误观点和提法。比如,有的媒体借反思改革否定改革,认为改革改错了;有的媒体在台湾地区选举结果出来以后,在头版进行详细报道,还刊登参选人照片。有时,则是一些关键词句处理不好,造成政治性差错。比如,将“中国”与“台港澳”并列、将一些国家与台港澳并称“等国”、将“朝鲜”写作“北朝鲜”等。政治性差错不仅中国有,国外也有。西方的编辑学教材也很强调“政治正确”,比如,规定不得使用性别和种族歧视语言等。
2.事实性差错。如将“人民币”错为“美元”、将“1920年的苏联”错为“1920年的俄国”、将“湖南”错为“湖北”、将“英国外交大臣”错为“英国外相”等。值得警惕的是,有些事实性差错,也会引发政治麻烦。
3.技术性差错。这类错误所占的比例最大,包括题文不一、图文不一、标点错,以及掉字、掉段、多字、错别字等等。这些“小错误”有时也可能导致事实性差错甚至政治性差错。
另外,还有因把涉密文件当成新闻稿发表等等造成的差错。
在实际工作中,比较致命的差错可归纳为两个大的方面,编辑一定要严加防范:一是新闻失实,二是政治导向失误。
1.对电脑操作不熟悉。编辑在输入工作完成后没有认真检查稿件,导致出现多字、少字和别字。
2.编辑文字功力不够,知识面太窄。这方面最常见的情况就是编辑识字量不够。
3.政治经验和社会常识不足。比如,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误为“全国人大委员长”。更多的是把握不准报道的分寸与火候,误撞红灯。
4.责任心不强,作风不踏实。有的编辑记者存在严重的依赖心理,把本应在本环节解决的问题推到下一环节,把什么都推到终审发稿人那里。
5.校对制度有待加强。有时虽有三校工序,却执行不够有力。
6.违反发稿流程,不按程序办事。比如超越发稿权限、不遵守稿件送审制度等。
7.落实奖罚措施不力。对差错心慈手软,怕批评、怕处罚人伤人“面子”,使出错者不能及时警醒。
8.由于心理误区而致错。有的奇怪错误,畅行无阻通过了许多关口而与读者见了面,这常常与编辑的整体知觉误区、注意力分散、消极情绪等有关。比如,把副总理“升格”为总理、把军委副主席“提升”为军委主席、把“总理”输入成“总经理”等错误,可能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更多差错分析,请关注后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