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某某”为“某”,几十亿没了
刚刚(5月3日上午9点),央视新闻客户端发布消息,见下图。
“杭州”“马某”“网络”⋯⋯几个关键词,网友浮想联翩,阿里巴巴港股开盘,最多跌去9%,瞬间以亿计的值蒸发了。
但没过多久,央视新闻客户端,又悄悄地加了一个“某”。如下图。
其实要不是网友想象的这个马某太有名,太风口浪尖,太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这“某”与“某某”也算不上严重错误,在当代(当下)汉语之前,也许更算不上错误。
中文编辑校对网常用的工具书,也是新闻和出版单位必备的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某”,指示代词,指一定的人或事物(知道名称而不说出),比如张某马某。有四个义项,这是第一个。中间两个与本文无关,不罗列啦。
第四个义项,指用来代替别人的名字(常含不客气意),比如:马某,不要太过分。
这本字典上没有解释“某某”,只是在“某”下面注释到“注意,有时叠用”,举的例子,还不是姓+某某,而是“某某人,某某学校”。
其他权威字典解释“某某”时,大多是说“未指明或特别提到的人”“不特定的人或事的代称”。
在字典上,根本看不出“某”与“某某”一定是代表“一个字”与“两个字”。
中文编辑校对网发现,“某”作为指示代词,既可表指别,也可表称代。指别和称代分别有实指、泛指,实代和泛代的意义。
“某”后置于姓氏,只有称代作用。“姓+某” (或“姓+某+人”)代替一个确定的人的姓名,或指代自己的(古人常用,比如谦虚或傲慢地说自己),或指代别人的。
“某某”后置于姓氏,“姓+某某”不能代替自己的姓名,只能代替别人的。
我们这儿今天要说的“姓+某”“姓+某某”,是他称,一般用于新闻报道和文学作品中,出于保密或者不便的原因,故意不使用明确指称,只是其姓,表达婉转含蓄的含义。
要不是这人有名,根本不会有这么大浪花。这篇文章也不会存在。经济下行与几个“某”无关,关键是市场信心
不过,还是要提醒某视或CC某V,这段时间常有指某为某的事,出的错误或争议确实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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