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确认了。
港府公报:警务处已委任一批惩教署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今天(14日)16时01分刊登新闻公报显示:香港警务处处长已根据《公安条例》(第245章)第40条,委任一批惩教署人员为特务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作为试行阶段,根据警务处的运作需要,是次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的惩教人员将主要负责守卫警务处处长所指定的政府处所,职责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发言人还表示,视乎警务处的人手需要及社会活动的发展,政府不排除日后再委任其他香港的纪律部队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以分担警队的压力。
香港特区政府官网截图
以下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全文: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响应传媒查询时表示,警务处处长已根据《公安条例》(第245章)第40条,委任一批惩教署人员为特务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为齐心协力共同遏止暴力,政府各支纪律部队(包括海关、消防处、政府飞行服务队、入境事务处及惩教署)均在自己份内的工作尽最大的努力,支持警队依法止暴制乱。
发言人说:“由于过去多月的动乱持续,规模庞大及在多区同时发生,加上暴力程度严重,警方前线人员人手需要加大支持。经考虑后,当局认为根据《公安条例》第40条的委任机制,安排其他纪律部队的合适人员分担或参与部分警务工作,可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警务处会先以试行形式,安排委任不多于100名惩教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该些人员熟悉使用防暴装备并且在日常工作负责相关职务,并愿意担任特别任务警察。
发言人补充:“作为试行阶段,根据警务处的运作需要,是次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的惩教人员将主要负责守卫警务处处长所指定的政府处所,职责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相关惩教人员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期间,将暂时由惩教署以非全职形式借调至警务处,执行特别任务警察的职务。就此,惩教署会通过灵活调配工作,配合有关安排。
视乎警务处的人手需要及社会活动的发展,政府不排除日后再委任其他香港的纪律部队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以分担警队的压力。
港媒:有监狱平乱经验的惩教“飞虎队”拟将借调警队参与防暴
香港“修例风波”已持续近5个月,暴徒的破坏活动仍未平息。香港“东网”13日报道称,香港警队连月来为应对暴力活动已疲于奔命,特区政府早前研究按现行法例,由行政长官授权警务处处长委任其他纪律部队自愿人士担任“特别任务警察”。
报道援引消息称,香港特区政府惩教署将会是首个参与的部队,且由有惩教“飞虎队”之称的"区域应变队"部分成员率先打头阵,最快本周加入防暴工作。报道称,由于该队伍有多次在监狱平乱的经验,相信有助警队止暴制乱。
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第40条,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可授权警务处处长,书面委任任何自愿人士为“特务警察”。“东网”称,据悉,特区政府经研究及咨询各纪律部队意见后,多个部队均有自愿人士参与,希望协助警方对付暴徒。其中有在监狱平乱经验的惩教署,素有防暴训练,故成为首支加入“特别任务警察”的部队。
“东网”还称,有关人员为暂时借调到警队,执行“特别任务警察”的职务。作为试行阶段,根据警务处运作的需要,“特别任务警察”主要负责守卫警方指定的政府处所,当中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另据香港《头条日报》报道,“特别任务警察”会否上前线,将按需要而定。
据“东网”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惩教署2016年9月成立"区域应变队",负责押解高风险在囚人士及应付紧急事故。数据显示,"区域应变队"又称惩教“飞虎队”,惩教职员入队前需完成为期11周的战术专业证书课程,教授专业战术训练、战术导师培训及枪械使用等。
报道称,"区域应变队"因需应对高危在囚人士,故会配备低致命武器;除有日常装备如胡椒泡沫喷剂、伸缩警棍等,他们必要时会有电筒形的胡椒珠发射器、手枪形胡椒珠发射器、可装备催泪弹及橡胶子弹的防暴枪、布袋弹长枪,亦可能配备点38口径手枪。
来源 |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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