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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未戴口罩买菜,15秒就被感染!广东发布2号“口罩令”,即日起施行!


戴口罩到底有多重要?

我们来看上海隔壁浙江的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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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56岁男性,现住江北区文教街道双东路小区, 2月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确诊病例。


经流行病学调查,该患者发病前14天内无疫区居住及旅行史,未有野生动物接触史,与江北区之前确诊患者不相识。


病发前活动轨迹主要在江北辖区,活动地包括双东坊菜场、清林闲庭菜场、青林湾三江超市、天水三江超市、江北万达倪阿姨餐厅等场所。


根据江北区公安部门2月5日公共视频比对发现,1月23日早上7:47,该患者在双东坊菜场买菜时与路人(江北区确诊患者2:女,61岁,家住文教街道翠柏西巷,1月19日应约参加祈福活动)在同一摊位有过短暂(约15秒)的近距离共同驻留,且两人均未佩戴口罩。目前,已追踪到患者5密切接触者共19人,均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疾控部门再次提醒

1. 所有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佩戴口罩!佩戴口罩!

2. 所有市民一律少出门、不串门、不集聚!3. 如您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场所逗留过,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社区医务工作人员将主动为您服务。


2月5日,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号通告,更新了我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号通告。


记者注意到,相比1号通告,2号通告结合国家已发布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将“口罩令”的实施范围删除公园,增加了超市、农(集)贸市场。


此外,2号通告还增加了“口罩佩戴原则”部分,明确提出: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


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实施范围 ↓↓

(一)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卡拉OK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景区、宗教场所、商业街、步行街;


(五)超市、农(集)贸市场、商场(店)、书店;


(六)候诊室、候车(机、船)室、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含网约车、出租车);


(七)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八)其他人群密集或密闭的公共场所。


口罩佩戴原则 ↓↓

(一)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


(二)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三)在疫情高发地区空旷且通风场所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颗粒物防护口罩。


(四)有疑似症状到医院就诊时,需佩戴不含呼气阀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五)有呼吸道基础疾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防护口罩。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六)棉纱口罩、海绵口罩和活性炭口罩对预防病毒感染无保护作用。


来源:浙江新闻 微信号zjnewsapp、南方+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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