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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打掉黑社会2个、恶势力7个、涉恶团伙98个、“保护伞”35人,涉案资产1.98亿元!


12月9日,源城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斗争成效和战果。南方日报、河源日报、河源晚报、河源电视台、河源东江网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01

     源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小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和战果进行介绍。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工作目标,凝心聚力、苦干实干,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共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涉恶犯罪团伙98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98亿元;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员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平安源城、法治源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接下来,源城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市扫黑办坚强有力的领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奋力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推动平安源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源城区加快提升“首位度”、打造“总开关”“总枢纽”,在推动“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征程中走在前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布会上,各家媒体围绕区纪委监委、如何严肃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区组织部如何发挥职能部门作用,防止黑恶势力非法组织干扰、妨碍换届选举工作,区法院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以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司法成效最大化,区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履行法律职能,确保打击成效,源城公安分局如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目标,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等问题踊跃提问,各单位用精准的分析、生动的事例、翔实的数据一一作答。

Q:

请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区纪委监委如何严肃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A:

一是深挖问题线索,从严“惩腐打伞”。源城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六管齐下”,强化深挖彻查,全力攻坚突破,保持凌厉攻势,持续发力“打伞破网”,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发展。截至2020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47件,已全部办结;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53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8人;已结案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重点查处了源城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刘军辉等三人充当非法盗采河沙团伙“保护伞”、河源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原辅警袁荣国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等案件。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两个结合”“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黑恶案件紧盯不放,坚持黑恶案件逐案过筛、循线深挖,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与源城公安分局建立了6项协调沟通机制,受理源城公安分局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共11件,立案11件12人。对公安机关侦办的105宗涉黑恶案件进行复核排查,发现背后腐败和“保护伞”线索5件。

三是推进以案促改,实现标本兼治。源城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聚焦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并深入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监督盲区,在行业内自上而下开展彻底自查自纠、教育整改,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截止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共11份,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秩序,推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从源头上铲除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Q:

眼下即将开展村级换届选举,区委组织部是如何发挥职能部门作用,防止黑恶势力非法组织干扰、妨碍换届选举工作?


A: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基层社会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
        区委组织部作为主要职能部门,切实担当作为,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村级换届工作全过程。为实现平稳有序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换届目标,今年来,区委组织部先后牵头组织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整改提升、防范化解换届风险隐患专项行动、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区级联审、换届重难点村排查和整顿等工作,打下坚实工作基础。在推进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制定维稳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联同公安、纪委监委等职能部门坚决依法打击宗族、黑恶势力和各种非法组织干扰、妨碍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制定“两图一表”(换届流程图、风险预警图和进度一览表),紧盯6类风险隐患和10类重难点问题,以大概率思维应对,防止小概率事件发生;同时,坚持预防在先、警示在先,在“源城党建”公众号开设“换届知识知多少”“换届禁区要警惕”等宣传栏目,通过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持续正风肃纪,严明换届纪律。

Q:

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是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以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司法成效最大化?


A:

区法院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成效的: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对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全面形成高压态势。

二、把牢司法立场,准确把握专项斗争总体发展态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办案、从严惩处,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三、坚持依法审理,形成有效震慑,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与法律适用关。

四、加大“打财断血”力度,用足追缴、没收、退赃退赔和判处财产刑等法律手段,彻底阻断黑恶犯罪死灰复燃的条件。注重提升涉黑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增强“打财断血”实效。

五、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编辑推送典型案例等方式向全社会主动通报我院涉黑恶案件的审理情况;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向其他部门及时通报,着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司法成效。



Q:

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履行法律职能,确保打击成效?


A:

确保打击黑恶势力成效,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重视提前介入工作:在公安侦查阶段积极引导取证,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取证,强化证据意识,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有效性。对案件定性与公安机关达成一致,明确侦查方向。保证后续诉讼环节顺利进行。

   二、坚持依法办案: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指导性法律文件等要求办案,严把法律、政策界限,准确认定涉黑涉恶案件与一般案件的区别,严守法律红线,既不能人为拔高案件,也不能降格处理,每一起案件都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罚当其罪,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坚持快捕快诉:调配精英办案力量,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以及向法院提起公诉,实现办案质效的提升。

    四、“破伞”“打财”双管齐下:坚持涉黑、恶案件必查“保护伞”的原则,对于每一宗案件,我们做到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并将发现的线索向区扫黑除恶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及时反馈,形成打击“保护伞”合力。对黑恶犯罪集团、团伙的涉案财产,我院均依法进行处置,最大限度打击犯罪集团、团伙的经济实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



Q:

刚才,邓小林常委在通报中提到,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目标,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我想问问,这“六清”具体是指哪一方面?


A:

您好。我代表源城公安分局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今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后一年,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部署、要求,在今年初,上级提出了“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  “行业清源”等六个方面的要求。

其中,“线索清仓”行动方面,我局全面完成了中央督导组、公安部、省扫黑除恶办、省厅扫黑除恶办督办转办线索核查任务;

“逃犯清零”行动方面,我局在侦办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共对231名目标逃犯实施了网上追逃,目前已抓获225名,逃犯到案率为97.4%;

“案件清结”行动方面,专项斗争以来,我局共立涉黑恶刑事案件(团伙以上)298宗,目前已侦查终结290宗,正在侦查8宗,涉黑恶案件结案率为97.3%;

“伞网清除”行动方面,我局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恶势力犯罪团伙98个,协助纪委监委查处涉黑恶腐败、“保护伞”共22人;

“黑财清底”行动方面,我局共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资产1.98亿元;

“行业清源”行动方面;今年以来,我局牵头整治的社会治安、金融放贷及信息网络三个领域共制作方案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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