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 上海市静安区招聘社区工作者94名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满足社区工作需要,吸纳优秀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静安区面向社会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补充招聘对象为:已报名参加上海市静安区2021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主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及考察或体检环节不合格的考生除外),且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报考“五中心一所”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居民区岗位要求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73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全日制)及以上文化程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对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或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易报名”(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无需重新填写报名表,直接选择岗位),所选岗位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三)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应根据报考条件、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失真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1、根据具体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数与面试人员数不足1:3的,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在笔试成绩合格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统一安排调剂。进入本次面试的考生,具体面试事宜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未进入本次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相关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组织安排体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从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并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上进行公示。
六、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报考咨询电话
静安寺街道:62887980
曹家渡街道:52287931
江宁路街道:62993607
石门二路街道:62567917
南京西路街道:62794891
天目西路街道:62163036
北站街道:63800253
宝山路街道:56633749
芷江西路街道:56629013转508
共和新路街道:56337389
大宁路街道:56777874
彭浦新村街道:56478800-7006
临汾路街道:36601687
彭浦镇:56653034
江宁路街道(派遣至相关条线部门):22304357
政策、考务咨询:33095008、33095552
监督电话:56471891
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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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关详情可在以下网页查询:
1、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
2、易报名:http://www.ecloudexa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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