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 上海歌剧院招聘艺术教育、法务岗位
简介
上海歌剧院是排演歌剧、舞剧、交响乐、合唱为主的事业单位,剧院坚持以打造民族原创和创排世界经典并举、以民族原创为重点的方针,重视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使之成为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法务1人、艺术教育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1、法务(1人)
岗位职责:
(1)根据剧院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剧院业务开展的法务工作流程; (2)为剧院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务支持,对常见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3)参与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评估及定期修订,出具审核意见和建议;
(4)负责对接外聘法律顾问,并协助其开展相应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5)参与起草各类中、英文格式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并负责具体法律文书的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和建议;
(6)参与院内各类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研判;
(7)协助处理院内各类鉴定、公证、查档等事务;
(8)协助部门处理部分党、政相关工作,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优先,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专业毕业;CET6及以上;身心健康;
(3)具有两年以上法务管理或相关法律工作经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有文化行业相关法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成功处理演出、创作类法律事务的经验和业绩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坚持原则和底线;
(5)工作细致耐心,积极热情,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6)有较强的学习和应变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备良好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逻辑思维和公文写作能力;善于沟通与协调,具备一定法律谈判技巧。
2、艺术教育(1人)
岗位职责:
(1)根据剧院品牌定位、演出季内容及剧院资源,推广与传播歌剧艺术,策划拟定各类有创意的艺术教育活动推广文案,并负责推进;
(2)开发及完善长线艺教品牌;
(3)开拓、积累和维护艺术教育上下线的双向资源;
(4)能够独立完成每次活动的前期及后期的宣传推广;
(5)能够全程独立完成单项活动的策划、对接、落实执行;
(6)及时记录、分析,并反馈总结每次活动;
(7)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系、中文系、音乐学、艺术教育、艺术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身心健康;
(3)工作细致耐心,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学习能力;
(4)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有创意思维,热衷各类艺术活动体验; (5)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及Acrobat等基本办公软件,及抖音、美拍、美图、秒拍、剪映、VUE等手机多媒体App,掌握PS、PR等最基本的功能操作;
(6)有文化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8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等投递至EMAIL: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并在邮件标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艺术教育岗位应聘者可同时发送本人独立撰写的文案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8日。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2021年8月8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歌剧院会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的人员通知考试。
3、考核方式
上海歌剧院将依据卫生防疫要求,根据岗位分类分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根据由高到低的笔试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
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7
下载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附件1(行政人员)上海歌剧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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