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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專題】港深都會區是大灣區核心中的核心

2017-04-03 陳財喜 香港经济导报社


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研究制訂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發展規劃”,這個大灣區概念雖然曾在廣東、深圳制訂的“十三五”規劃中提出過,但在總理工作報告的層次提出,足可見大灣區的發展已成為國家策略的一部分。然而,對於香港市民來說,對這個概念還是比較陌生。


▲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概念之中,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最接近的是深圳特區。從地理上及同城化趨勢的角度,香港有需要做好與深圳合作的工作。圖為行政長官梁振英(左)於2月23日在深圳與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市長許勤會面,就雙方共同關心的課題交換意見。




與香港市民息息相關


大家過往對粵港合作的想法,比較熟悉的大致是有關珠三角,或再大範圍一點的“泛珠三角”,即廣東省、福建省等九個省(區)加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簡稱9+2)。珠三角是河流流域的概念,主要通過珠江與內陸地區建立緊密的經濟聯繫,形成一個沿江經濟帶,給三角洲帶來廣闊的經濟腹地。


至於這次提出的大灣區,則不一定憑藉珠江這類江河,重點也不是內陸腹地,而是發揮天然良港,對外貿易能力較強,表現強烈的外向型經濟特點。而且全球化和區域一體化不單止帶來了區域重構,而且更引發管治體系的重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珠三角地區受到全球化、市場化的影響。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工作報告提出,會研究制訂“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城市群發展規劃。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表示,商務部將簽署內地與港澳的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以配合大灣區的建設,也會加大廣東前海、南沙和橫琴三個自貿試驗區的建設;在區內設立創業園,為有專利研究等的青年人提供創業條件,協助他們在內地尋找大型資本提供者,相信能增加大灣區的吸引力。


優勢互補進行升級發展


“粵港澳大灣區”指的是由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9市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形成的城市群。2010年粵港澳三地政府聯合制訂《環珠三角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以落實上述跨界地區合作。2015年,粵港澳大灣區經濟規模為1.36萬億美元,港口集裝箱年輸送量超過6500萬標箱,機場旅客年輸送量達1.75億人次;產業結構以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粵港澳三地在經貿、技術、金融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交流,正進入全面、深層次合作階段。廣東省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也包括“開展珠三角城市升級行動,聯手港澳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等內容。


未來的區域經濟成敗因素將取決於灣區經濟的比拼結果。現時較成功的灣區經濟包括紐約灣區、舊金山灣區、東京灣區等。這些灣區的綜合發展能力是其領先地位的原因。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國家戰略之提出已非今時今日、早在多年前已提出,粵港澳之合作早有其歷史背景,1997年香港回歸後,香港與珠三角在合作領域,方式及機制方面都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主要表現在:第一,政府之間的聯繫加強,並逐漸邁向制度化合作。1998年3月建立了粵港高層合作聯席會議制度,在口岸合作,旅遊,環保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一定進展。聯席會議至今已舉行了19次會議。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珠三角各市政府的官員互訪和考察遠比回歸前頻繁。同時,中央政府在推進兩地合作中發揮協調作用,如為解決香港與珠三角基建和物流重覆建設,造成資源浪費和惡性競爭等問題。2002年1月在國家計委會的參與下,成立了香港與內地大型跨界基建協調會議等。第二,與回歸前對於兩地合作的態度表現為廣東熱香港冷的情況相比,回歸後,特別是經歷亞洲金融危機後,香港政府官員與民眾的抗拒態度明顯減弱,由擔心與內地聯繫密切會令香港喪失其國際都市地位,逐漸意識到香港的經濟前途與珠三角是密不可分的。


在經濟方面,粵港澳各城市各有其優勢,香港在金融、法制方面;深圳有高新創科技的優勢,廣州在物流與文化方面有着雄厚的基礎。香港已經是一個成熟市場經濟及國際金融中心,而深圳經過幾十年的建設及發展,已成為廣東的創新中心,加上深圳具有較廣闊的地域支撐及市場資源。我們應該以全新的思維與意識,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之下繼續深化粵港澳合作。在優勢互補、互利互惠及共同發展的原則之下進行粵港澳大灣區的升級發展。


港深合作成為核心中的核心


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概念之中,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最接近的是深圳特區。從地理上及同城化趨勢的角度,香港有需要做好與深圳合作的文章。尤其是建立港深大都會區及創新區的戰略考慮。在大珠江三角洲中,港深的聯繫最密切,兩地合作的合力和輻射力應該是最強的,是最佳的黃金組合。港深大都會區也可以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中的核心。


具體來說,在“粵港澳大灣區”中最能發揮現代高端服務的地區就是深港大都會區,因此把服務業做到全國最好,甚至乎全球最好,我們是有條件的。服務業的合作應該是港深合作的首選,其中經貿、資訊、人才、物流等合作更形重要,包括建立國際技術產業研究中心及國際性產品創新市場等,應該是港深大都會區的主打項目及產業。


建議成立合作辦公室作協調


經濟是“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主線。粵港澳大灣區的經濟發展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是具有前沿性的。因為“一國兩制”的政治框架,客觀上給粵港雙方的政府合作設置了制度上的一些技術壁壘,使粵港地方政府不能像內地其他區域地方政府一樣,高效、對等的協調。


對此,有關方面應做好制度協調工作,減少實際意義不大的制度壁壘,必要時甚至作出一定的制度讓渡。


粵港澳大灣區的概念的落實必須輔以制度配合,因此有必要進行相關的制度建設。我們應該建立相關的合作機制,有必要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合作辦公室”,來統籌粵港澳政府之間的合作事宜,進行仔細的分工及跟進工作。在辦公室之下也可以設立工作組,進行灣區宜居城市、文化、民生等工作。除了定期開會檢視進度之外,也應配合國家的“十三五”規劃,制訂目標及時間表。這個辦公室必須由粵港澳的政府高層參與,另外加入國家之發改委參與,以體現中央政府之重視。


另外也可以考慮把現時之機制,包括粵港聯席會議升格來配合相關粵港合作工作。粵港聯席會議只是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其成效並不理想。在許多國家及地區,區域發展規劃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如何打破行政區劃的框架,如何規範地方政府之間的競爭行為,如何在灣區城市之間建立既有分工又有競爭的新機制,都要深入研究及解決。我們的“粵港澳大灣區”的存在是有其獨特性,也可以說是歷史之呼喚,也是具時代性的實踐。


再從區域管治的角度來看,“粵港澳大灣區”在制度建設上仍然有許多工作要做。尤其是在城市經濟、政績考核等因素所制約。地方政府在市場環境秩序的建設方面,其能力實際是有限的,也出現尋租(Rent-seeking)效應及行政區經濟與成熟市場經濟不相融的情況。因此“粵港澳大灣區”新型區域管治體系必須儘快建立。


香港特別行政區必須把握好這一次難逢的機會,乘着“粵港澳大灣區”的東風,揚帆出海,接受時代挑戰,迎接“粵港澳大灣區”新時代的到來。


(作者為中西區區議員、香港公共管治學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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