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專題】城市群視野下的廣深科技創新走廊

2017-08-28 魏達志 香港经济导报社 香港经济导报社


珠三角城市群作為中國超大型城市群之一,地域廣闊,人口眾多,工業化與城市化水平高,不僅擁有廣州與深圳兩個全國性中心城市,而且還毗鄰港澳這兩個國際化城市。這些核心城市科技雄厚、產業密集並具文教實力,易於形成域內產業結構互補性和多元化發展格局,如果戰略定位科學,發展導向正確,既具有不斷創新和向高端演進的動能,還具有從空間上向外不斷擴散的活力。特別是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視野下,又為我們重構“廣深科技創新走廊”並進一步向珠三角創新圈與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圈升級提供了極大的想像空間和實踐空間,但是如何高屋建瓴地打造“廣深科技創新走廊”並上升為三角洲與大灣區創新圈,依然需要新的戰略性思路與策略性考量。


▲深圳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重視創新創業生態體系建設。據統計,深圳去年新增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2513家,累計達8037家;累計培育了66家創客服務平台、237家創業孵化載體、17家國家級孵化器;累計引進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團隊31個、深圳市孔雀計劃創新團隊87個,海歸人才7萬多人。




實現經濟優勢向創新優勢的轉化


由於城市群內各個城市的區位、產業、技術、知識與人才等的規模與質量並不相同,這意味着各市的創新發生與產業發展存在不均等現象。同時城市群的各個城市具有不同的集聚和擴散功能,城市群的集聚過程,表現為科技、資本、人力等要素由於收益差異而導致由外圍向中心的集聚;在擴散過程中,表現為生產要素由中心向外圍輻射,並導致區域經濟整體得到提升與發展。


城市群內總存在一或兩個核心城市作為增長極核,如改革開放之初的香港與廣州。一般而言經濟增長都發端於增長極,當一旦突破兩點的原始形態就開始了兩點之間的輻射和對接,並通過軟硬基礎設施的建設以及新興的產業佈局形成新的經濟增長的軸線,隨着經濟社會發展的不斷成熟,軸線開始向新的圈層擴散,然後輻射到整個城市群。


這一輻射路徑與方式被稱為城市群均衡發展的主導路徑。珠江三角洲的發展路徑就是典型的城市群均衡發展的範例。在主導路徑形成中,點軸貫通是第一步,當經濟發展軸線一旦形成,將吸引人口、產業向軸線集聚,並產生新的增長點。如深圳和東莞就是在香港與廣州點軸開發中崛起的珠江東岸城市,與此同時,珠江西岸又崛起了佛山、中山與珠海等另外一些城市。點軸形成與演進的結果將輻射整個城市群經濟圈。


城市群形成增長軸後將進入網絡擴散模式,並通過幾何級數的能極效應,構造現代城市群的空間結構。網絡開發既是城市群點軸系統的延伸和強化,又可促進城市群經濟圈的一體化發展。當珠江三角洲的周邊地區強烈地感受到中心城市的擴散力度時,城市群網絡即經濟圈就將形成。城市群點軸圈的形成,在城市群的能極增長上將發生幾何級數的飛躍,即1:3:9的經濟能極效應。


目前珠三角已經順利實現了點軸圈經濟能極的集聚與擴散過程,我們應該總結珠三角創造經濟優勢的歷史進程,實現由經濟能極向創新能極轉化的擴散效應,並通過廣州與深圳這兩個全國性經濟中心城市在科技創新上的相互對接,帶動東莞的創新發展,從而形成新的“廣深科技創新走廊”,深圳作為國家自主創新型城市更加應該發揮協同帶動作用,加速珠三角創新圈形成並有效支撐廣東國家科技產業創新中心的建設, 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圈的形成並最終為科技強國的宏偉目標作出自己的貢獻。


▲深圳的騰訊公司、華強集團、華大基因研究院等高科技產業作為深圳企業的代表,在科技研發的同時,注重市場開發,將創新作為企業適應新形勢、實現新跨越的重要手段,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績。圖為騰訊公司的員工在工作。(新華社圖片)  




重構區域發展的協同創新機制


目前未能發揮珠三角經濟優勢向創新優勢轉化的能級擴散效應的主要原因是,雖然我們已經構成“1+1+7”(廣州市+深圳市+其他七市)初步的珠三角創新格局,但是我們在調研中發現反映強烈的問題之一是珠三角城市間缺乏協同創新的分工與機制,目前的創新狀況依然是各自為政,在整體的創新格局中依然顯得凌亂;由於缺乏全省創新政策系列的操作指引,廣東雖然出台了一系列的創新政策,但我們在實際的調研當中仍然聽到各個地市有關政策操作性不強的呼聲。特別是深港穗三大核心城市並沒有形成創新領域的協同與合作,珠三角創新軸尚未形成,不僅極大地影響了廣深科技創新走廊的形成,更不可能實現對珠三角創新圈的帶動作用。我們依然需要重新探討科學合理的實踐路徑,通過總結珠三角創造經濟優勢的歷史過程,實現由經濟優勢向創新優勢的轉化。


我們需要借鑒北京建設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頂層設計,在協同創新方面形成各區各園、京津冀、服務全國、面向全球的四大圈層。由於目前珠三角城市間缺乏有機的創新協同,除了在協同創新政策與創新機制的建設以外,還需要組建類似“廣東省珠三角城市協同創新聯盟”的社會團體和類似“廣東省珠三角協同創新研究院”等民非研究平台。建設諸如此類的區域創新合作組織,改變廣東不同地市各自為政、互不協同的創新局面。


大力支持社會組織聯絡世界創新性城市或區域結成創新同盟,支持珠江角城市與世界創新性城市或區域結對創新城市,使得政府與民間在更高視野、更大範疇共同推進並實現廣東協同創新的目標。


還不能忽略的是,當前的香港並沒有像改革開放初期那樣主動積極地融入珠三角的科技創新與經濟發展。珠三角在改革開放初始,有香港、廣州兩個核心城市作為城市群的增長極核,增長極的軸向擴散與點軸貫通崛起了珠三角東西兩岸的新興城市帶,吸引經濟資源向軸線集聚並產生新的增長軸。點軸形成與演進的結果將輻射並提升了整個珠三角經濟圈。“深港創新圈”曾經是一個亮點,但由於香港的知識創新體系與深圳的技術創新體系並未能形成有效融合,所以未能發揮深港協同的創新效應和輻射支撐作用。特別是近年來香港的內亂不僅延誤了與祖國內地的經濟合作,而且延誤了與珠三角的科技合作與創新協同。隨着粵港澳大灣區戰略的實施,當前香港在創新問題上認識的不斷深化與覺醒,有利於未來形成粵港澳大灣區新興的創新格局。


▲深圳是一座因創新而生的城市,成為中國經濟新常態下創新發展的急先鋒,成為人們心目中的“創客之都”、“創新之城”,誕生了一批擁有國際話語權的高科技企業。圖為華為深圳總部研發區。




打造“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奠基未來發展


珠三角創新圈應該成長並依託於珠三角這樣一個超大型的城市群之中。珠三角創新圈的形成,表現為更多的創新資源由點軸輻射並向圈層的擴散,並進一步集聚來自海內外的不同的創新資源包括人力資源,與此同時, 珠三角創新圈的主要城市在協同創新與合作創新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並獲得具有制高點價值的科技成果與產業化效應,並進而帶動整個珠三角的創新發展。


 (一)我們需要率先打造廣深科技創新走廊,並在戰略上重構珠三角創新圈的梯度發展格局。


一是為建設“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制訂深港穗莞協同的創新政策。圍繞深港穗莞梯度創新格局,逐步形成深港穗莞創新軸。探索建立更富競爭力、更具開放性的協同創新政策,充分整合深港穗莞創新資源優勢,發揮深港穗莞在建設珠三角創新圈過程中的引領作用。


二是為建設“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建立深港穗莞創新合作平台。加快建立深港穗莞聯合研發、科學發現、人文交流、知識產權、技術轉化等綜合性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港穗的高校資源和深莞的創新企業集群優勢,鼓勵深港穗莞的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創新企業共建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聯合開展重點產業及其核心技術的協同攻關。


三是為建設“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共同形成創新輻射的引領作用。圍繞珠三角點軸圈的梯度創新格局,以“廣深科技創新走廊”為創新輻射核心,打造珠三角城市群創新發展引領區,並建設珠三角城市群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圈。搭建跨區域創新合作創新網絡,逐漸形成各區各園、深港穗、珠三角、全國、全球的創新圈層,實現珠三角內外、省內外、全國交叉創新的梯度格局,推進珠三角城市間的產業關聯,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的創新協同水平。


 (二)我們需要發揮深圳的先行作用,佈局“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具有科學發現與技術開發意義的產業集群。 


一是“廣深科技創新走廊”以廣深沿線為主軸整合創新資源,實現廣東省提出的打造“廣深科技創新走廊”,推動重大科技平台和基礎設施共享,促進人才、技術、資金、信息等創新要素自由流動、深度融合。特別是廣州、深圳這兩座相距100多公里的一線城市與東莞、香港都不能等閒視之,如何借鑒美國128號公路創新廊道的經驗,以廣深沿線為主軸整合創新資源、打造科技創新走廊,為建設全省科技創新產業中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是“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將發揮深圳在打造“廣深科技創新走廊”的引領作用,深圳作為國家級的自主創新城市,不僅責無旁貸而且有着至關重要的影響力和輻射力。深圳先後建起南山高新科技園、大沙河創新走廊等一系列的高新技術產業聚集區,已經成為具有“廣深科技創新走廊”輻射極核意義的戰略性價值,並且需要將這種輻射極核的動能盡可能地放大做強。


三是“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必須發揮深圳在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支柱產業和創新型傳統優勢產業的輻射帶動作用,應用互聯網、新能源、新材料、機器人、生命科學、智能製造等領域的先發優勢,通過先行優勢促進優質資源的整合利用。


(三)我們需要構建“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協同創新體系, 推動形成並鞏固珠三角創新圈並向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圈升級。


一是紥實打造“廣深科技創新走廊”,推動珠三角創新圈的形成並向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圈的升級奠定紥實的基礎,通過創新政策和各類合作平台推動深港穗莞創新要素流動暢通、科技設施聯通、創新鏈條融通,促進創新活動空間集聚和產業分工梯度佈局,構建協同有序、優勢互補、梯度發展、科學高效的區域一體化創新體系,提升深港穗莞創新能級,聚力打造“廣深科技創新走廊”並加速提升對珠三角城市群的創新帶動作用。


二是推動“廣深科技創新走廊”乃至珠三角與大灣區創新圈內創新資源共建共享共贏。支持建立珠三角城市群創新資源開放協同機制,共同打造支撐珠三角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支點。與珠三角其他城市共同實施科技創新工程,聯合開展重大科技攻關和產業重大共性技術攻關,建立開放共享的珠三角城市群人才資源庫,發揮深圳引領創新合作的作用,打造創新驅動、技術先進、功能強大的珠三角創新圈。


三是推進“廣深科技創新走廊”乃至更大範圍不同產業間的創新協同。通過佈局合理、便捷高效的產業鏈與分工協作格局,共同打造珠三角先進製造業中心和國家生產性服務業基地,引領珠三角城市群與粵港澳大灣區的科技創新得到持續不斷的提升與發展。


(作者是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深圳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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