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控制立法会 乱港派又在搞搞阵
前言
近日香港疫情出现反弹,防疫抗疫形势严峻之时,乱港分子无视疫情在社区爆发,执意发动所谓“初选”,简直是丧心病狂 ,不理香港市民死活。而这批“乱港派”搞所谓“初选”煽“独”又播“毒”,全出于“乱港”之心,企图谋夺“35+”议席,以取得立法会多数席位,从而声称要否决财政预算案及其他拨款及政策,借此瘫痪议会和政府,制造管治危机,实行“揽炒”,他们行为极之卑劣,是要不得,必须要严惩,所以港澳办、中联办及香港政府都齐声谴责,要依法追究操弄选举者法律责任。
所谓“初选”是赤裸裸的夺权图谋
今次的“初选闹剧”是“占中三丑”之一的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等策划的,戴耀廷在非法“占中”案中被判监16个月、保释外出等候上诉。戴耀廷是外国和境外势力在香港的政治代理人,是乱港势力的军师、理论提供者,是非法“占中”的主要策动者、“港独”主张和“真揽炒”的卖力鼓吹者。他鼓吹的公民抗命、违法达义,对香港社会造成严重伤害。
这班“乱港派”于7月11及12日举行所谓“35+初选”。真真正正是一场“闹剧”,组织者和参与者会触犯香港国安法和基本法,包括操控、干预选举等;而参与的选民私隐难言保障,增加人群聚集、散播新冠病毒的风险。他们罔顾法治、漠视市民生命健康,只是为了夺权乱港,执法机关必须严正依法办事,制止顶风作案的政治恶行,市民更应唾弃这些违法、冷血、反民主的恶作行为。
决不容忍破坏香港选举的公平公正
今次乱港派最主要目的是“配票”,通过所谓“初选”威逼利诱参选人服从戴耀廷、区诺轩等幕后组织者的安排,可能已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列明的罪行,包括贿赂、胁迫或欺骗手段影响他人参选、退选,或于正式选举程序中影响选民的提名或投票。公然剥夺选民的选择权和有意参选者的参选权,毫无民主可言,是对戴耀廷、区诺轩、钟庭耀等自称“民主”的最大讽刺。
这更是不折不扣的立法会选举“偷步工程”,本身就是选举不公;参与者若参选立法会,必须申报选举开支及选举活动单张、海报内容,并要将所谓“初选”的开支计入选举经费。但根据以往经验,反对派鲜有申报,相信此次也会故伎重施、蒙混过关,很大机会再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更严重的是,戴耀廷之流策动所谓“初选”,要挟列入其名单的参选人签署所谓“抗争声明”,如果当选为立法会议员就将通过否决财政预算案,以迫使特区政府停摆,迫使行政长官接受他们的所谓“五大诉求”。
显然,戴耀廷之流操纵所谓“初选”的政治目的,就是要夺取香港的管治权,将香港变成对国家进行“颜色革命”和渗透颠覆活动的基地。
触犯国安法第22、29条
这一场赤裸裸的“夺权”图谋是犯法,香港基本法和现行选举法律均无所谓“初选”的规定,戴耀廷之流策动的所谓“初选”,是对现行选举制度的严重挑衅:
一是严重扰乱选举秩序,误导选民在法定选举中的投票取向,严重损害其他拟参选人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严重破坏立法会选举公平公正;
二是攫取大量选民个人信息和资料,涉嫌违反私隐条例,并涉嫌违反防疫限聚令。
而这个所谓“初选”是谋夺立法会多数议席,瘫痪特区政府,夺取特区管治权。这是给香港带来巨大祸害的黑色暴乱的变种延续,是从政权层面“揽炒香港”的严重图谋。立法会是特区管治架构的主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宪制性职责。香港国安法第22条(三)明确规定:“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即属犯罪。国安法作出这项规定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禁止任何人瘫痪作为特区政权机关之一的立法会。
戴耀廷之流策动所谓“初选”,以掌控立法会多数议席、瘫痪立法会和特区政府为目标,显然已经触犯了香港国安法第22 条的相关规定。
香港国安法第四节“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第29条(三)明确规定: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均属犯罪。国安法作出这项规定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禁止香港的任何个人和组织勾结外部势力操控香港的选举。戴耀廷之流在外部势力的支持下策动所谓“初选”,操控立法会选举,显然已经触犯了香港国安法第29条的相关规定。
国安法虽然不设追溯期,但相关人士过去的行为可以而且应该作为检控的证据。戴耀廷危害国家安全早有前科,事实俱在,现在居然可以戴罪之身大模厮样组织策动危害国家安全的所谓“初选”,这岂不是咄咄怪事?在国安法已经颁布实施的今天,对这种现象绝不能继续听之任之!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对戴耀廷之流触犯国安法的行为依法追究。
港澳办、中联办及港府:绝不允许操控立会选举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7月14日发表谈话,严厉谴责反对派政团日前组织的所谓“初选”,严正指出此举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的非法操控,是对“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公然挑战。港澳办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将于9月举行,在立法会候选人提名前夕,以戴耀廷为首的乱港分子和反对派政团“民主动力”串通组织所谓“初选”,以“公民投票”为幌子裹挟民意,为反对派参选协调造势。这一行径目无法律,是对香港民主选举制度的干扰和破坏,是对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组织选举权力的侵蚀,是对选举公平原则的背弃,绝不能允许。
港澳办发言人并表示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对此表明的严正态度,坚决支持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中联办于7月13日深夜发文,严厉谴责反对派政团罔顾有关法律和特区政府警告,执意开展非法“初选”,坚定支持特区政府深入调查、依法查处。
中联办并点名批评戴耀廷,指协调此次反对派所谓“初选”是典型的涉嫌犯法,又说他从“非法占中”、“修例风波”,到发起“雷动2.0“、“35+计划”,目标是夺取香港的管治权,妄想上演港版“颜色革命”。发言人指,特别值得警惕的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反对派竟签署“共同纲领”,肆无忌惮地扬言协调参选立法会的目标就是要控制立法会、否决《财政预算案》、瘫痪特区政府、全面“揽炒”香港、颠覆国家政权,已经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以及香港本地选举法律。
中联办发言人续指,反对派少数团体和头面人物在外部势力的支持下,处心积虑,策动谋划,举行这次所谓“初选”,是对现行选举制度的严重挑衅,是对立法会选举公平公正的严重破坏,是对其他拟参选人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的严重损害。发言人又反问,戴耀廷已因非法占中案被判囚16个月,尚处于保释等候上诉期间,竟然如此高调地公然操纵选举,“他是受了谁的指使?又是谁给了他这样的底气”。发言人重申,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所作出的非法选举行为,注定不会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任何甘当外部势力代理人的投机分子,任何对抗国家、破坏“一国两制”、妄图割裂香港与祖国的顽固分子,注定无出路的,香港特区制度里“不存在他们肆意妄为的空间”。
特首林郑月娥
特首林郑月娥则说,她不会形容民主派举行的活动为所谓“初选”,又指香港的选举制度无所谓“初选”机制,大家有权投票,但选举必须公平公正,不容许任何做法干扰立法会选举。
她又说,政府收到多方投诉,包括违反选举公平、违反最多50人的限聚令和违反私隐保障,不同部门需要进行调查,如果有足够证据行动会执法。她重申,如果所谓“初选”是为达至所谓“35+”结果,为阻拦特区政府施政,可能会违反《香港国安法》颠覆政权的罪行。而且,上周六及周日多人聚集,一旦因此出现新冠病毒爆发,将是遗憾的事情。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接获多宗投诉有关初选活动涉嫌干预、操弄选举等,正深入调查,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会即时转介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选管会发言人亦就反对派所谓“初选”发声明指,香港法例并无所谓“初选”机制,任何所谓“初选”并不构成立法会选举或公共选举程序的一部分。选管会强调,选举是严肃事情,选举程序受选举法例严格监管,公共选举必须在公开、公平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各界人士齐声谴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右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表示,反对派举行所谓“初选”目的是为了在立法会选举中取得过半议席,进而控制立法会以瘫痪特区政府的运作,夺取特区管治权;从表面上看,已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他支持特区政府严肃调查,若证实有人违反任何法例及作出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查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姚志胜说,戴耀廷等人明目张胆违反选举规定、干犯“香港国安法”的活动,必须予以强烈谴责,严正追究违法责任,不能任由违法者逍遥法外,亦绝不容许外部势力肆意介入香港事务。他呼吁市民全力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办事,秉公办理,深入调查非法“初选”涉嫌的违法行为和活动,切实追究干预、操弄选举的法律责任。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批评,所谓“初选”是一场政治闹剧。非法“占中”发起人之一戴耀廷和搞手已有黑箱作业定案,所谓“初选”只是将内定的“选举结果”,以伪造的民意加持。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反对派举行的非法“初选”具严重误导性,在其“35+”理念背后是为瘫痪议会换取政治诉求。
香港是五星红旗之下的中国特区,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既有实质性惩治规定,又有强力执行机制,构筑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必将受到严厉惩治,反中乱港势力肆无忌惮冲击国家安全而不受法律制裁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任何人胆敢以身试法,必定会碰得头破血流。
長按二維碼,關注我們
你的好友经导君“拍了拍”你:“分享”、“在看”与“点赞”,客官想要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