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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加拿大租房必知小提示
在安省租房,经常有租户被房东欺骗,支付一些不该出的钱,甚至有些被随意驱逐。相关律师提供以下10大租房须知,帮助租房的人们如何更好保护自身权益 。
1、租户不能随意停付租金,即使房子有维修或维护问题,或出现鼠害或蟑螂 , 或自身租房权利没得到房东尊重。如果出现上述问题 , 可参考相关法律条款打官司,追使房东解决这些问题,但一定要按时支付租金,才能更好保护不被驱逐 。
2、房东合法能收的保证金,只能是最后一个月租金 。签署租房协议后'房东可收到这笔钱做保证金 。如房租是月付,保证金不得超过月租金,且保证金只能作为搬出之前最后一个月的房租。
3、房东收取财产损壊或清洁保证金, 都属违法 。房东不得将房租保证金用于抵财产损坏或清洁等成本。
4、房东或租房合同不得要求租户提供远期租金支票,也不得通使租户用现金支付房租。
5、房租支付后 , 房东必须立刻提供发票。无论是支付房租,还是支付其它什么费用,租户应立即索取发票。
6、房租延后支付,或晩上留宿友人, 房东如收取拖延费或额外租金,或其它任何收费,都属违法,是安省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禁止的 。
7、如签署1年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合同未续签或未正式中止,可以月租方式继续租住。房东不得强迫租户续签或重签合同,房东不得擅自更改租房合同 。
8、如租房老旧或为出租公离,房东最大租金涨幅必须遵守《安省租金上涨指南》(Ontario's Rent Increase Guideline) , 特殊情况除外 。如租房为新出租公寓或新屋(如新建共管公高或出租屋)租金最大涨幅则不适用上述指南, 房东想涨多少就涨多少 。
在租金每年到底能最多涨多少这一间题上,有2套规定,一套是针对老建筑或出租公寓, 一套是针对新建筑或新建出租公寓 。房子多老才算老,多新才算新,又是如何定义呢?
租赁法规定, 1991年11 月1日以前修建或首次住入的建筑或出租屋算老房子 。此后修建或首次住人的建筑或出租屋或1998年6月17目以前从未住过人的房子算新房 。由于定义复杂每年不少租户被房东强制大幅加租 。
9、房子租满12个月,或距上 次租金上涨12个月后·,房东
才能再次涨房租 。这一规定也称1年加租法则 。房东加租时,必须至少提前90天书面通知。
10、许多房客误以为,无论哪种情况,房东都不得在冬天题逐房客。实际上,这种想法完全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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