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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奖评选实名打分,作品有事实性错误不得获奖!

广电实战 2024年11月06日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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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记协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细则

(第34届中国新闻奖、第18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委员会2024年8月25日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结合本届评选会实际,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评选宗旨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新闻工作者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闻战线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努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引导新闻战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国之大者”,做好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评选标准。中国新闻奖评选应坚持导向正确,内容真实,新闻性强,社会效果好。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媒体发展规律,统筹兼顾新闻作品和应用服务类新闻产品,适应全媒体发展新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作品。长江韬奋奖评选在参评人员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鼓励在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和提升国际传播效能中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严格评选程序。在认真全面审看(听)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实名打分和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和人员。中国新闻奖评选要关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鼓励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作品,各项目要统筹好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作品。长江韬奋奖评选要关注基层一线的优秀新闻工作者。

  (四)坚持专业评选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评选时参考参评材料公示后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

  (五)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作品,同等条件下首发在前的优先。

  三、总体要求

  (一)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2/3,方可召开评选会。

  (二)评选会由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三)评委中途离会不能参加投票的,按实到评委投票。离会评委不能委托其他评委代为投票。

  (四)按设奖数额投票,可少投,不能多投;中国新闻奖选票如有多投的,则该选票上多投的项目作废;长江韬奋奖选票如有多投的,则该选票计为废票。每轮投票结束,在规定得票范围内,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取齐规定数额的参评作品和人员。

  (五)评委在小组评选会和评委会全体会议讨论时,除评选会主持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和人员。如有违反,主持人要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

  (六)从所在单位没有参评作品和人员的评委中产生监票人,负责监督评委投票和工作人员计票工作。

  四、奖项设置

  (一)中国新闻奖

  1.共设20个评选项目,设奖总额不超过38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75个,二等奖115个左右,三等奖190个左右。各评选项目的设奖数额,由评委会根据当届参评作品情况确定。新闻专栏中,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各占50%。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5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等待遇),其中报刊、通讯社、广播电视、网站和移动端作品各不超过1个。

  2.按《评选办法》规定的标准评选各项目获奖作品。对存在差错的作品实行获奖等级限制。

  存在以下情形的作品,不得获一等奖:错字、标点符号误用造成语法错误或影响文意;多字、落字,主持人、记者表达有误;成语使用不规范,词语使用或搭配不当、缩略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数量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除对重大突发新闻事件的报道外,音视频作品的现场音响、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

  存在以下情形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表述有歧义;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语句杂糅、归类有误等。

  存在以下情形的作品,不得获奖: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表述存在重大歧义的;同一件作品中出现3次(个)以上不同类型差错。

  (二)长江韬奋奖

  设20个获奖名额,其中长江系列10个,韬奋系列10个。可以缺额,不能超额。

  五、中国新闻奖评选程序

  (一)审议参评资格

  评委会听取并审议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关于参评作品的公示核查处理情况报告;听取审核委员会关于参评作品的审核情况报告,确认参评作品资格。

  (二)实名打分

  1.全体评委审看(听)全部参评作品申报材料。

  2.分5个组对参评作品打分。每件作品的平均分将作为评委筛选作品和提名候选建议作品的参考。

  (三)无记名投票推荐候选作品

  评委分10个小组推荐各项目候选作品。各小组指定所在单位没有参评作品的评委担任监票人,负责监督小组评委投票和工作人员计票。

  1.各小组参考审核意见和作品平均分,充分讨论、评议后,投票选出入围作品,淘汰各项目不超过20%的参评作品。

  入围作品按简单多数筛选,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2件并列作品,则2件作品都进入下一轮评选程序;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超过2件,则对这些并列作品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票多的作品入选,如票决后仍出现并列,则全部入选。

  2.召开评委会主任会议,统筹协调各小组作品筛选情况,确定需要统筹协调的原则和要求。

  3.各小组按照评委会主任会议精神,确认并审看(听)入围作品,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额推荐出一、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

  各项目(不含新闻专栏)一等奖候选建议作品数按不超过设奖数额的200%掌握;二等奖候选建议作品数按不超过设奖数额的120%掌握;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数按不超过设奖数额掌握。

  如某项参评作品数额达不到候选建议作品数,可不受该比例限制,按照评选标准评出不超过设奖数额的作品。评不出的,可以空缺。全体评委评选获奖作品时,如遇同类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特别奖候选建议作品由小组提名,经评委会主任会议统筹后,由小组投票产生。票数须达到小组实到评委2/3赞成票。

  一等奖候选建议作品须达到小组实到评委2/3赞成票,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须超过小组实到评委1/2赞成票。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该项目该等级候选建议作品数,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下同),则对这些并列作品再进行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出现并列,则全部入选。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该项目该等级候选建议作品数的90%,则按缺额数加1的数量(“1”是指补齐缺额数后,排在其后的首位落选作品,下同),从该项目该等级落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后(如“缺额数加1”出现并列作品,则全部进入票决,下同),对选取的作品再票决,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如此轮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该项目该等级设定的候选建议作品数额,空缺数额不补。

  各项目一、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因票数相同并列的情况,追溯上一环节票数情况确定先后顺序;票数仍相同的,投票决定先后顺序。

  4.召开评委会主任会议,统筹协调各小组推荐的一、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确定候选作品或处理原则。

  (四)无记名投票评选获奖作品

  1.全体评委听取各小组报告本小组候选作品情况,审看(听)候选作品,并进行充分讨论评议。

  2.评选获奖作品。一等奖(包括特别奖)须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二、三等奖须超过实到评委1/2赞成票。一、二等奖空缺数额计入下一等次该项目设奖数额。最多进行三轮投票,如三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设奖数额,其缺额不补。

  如投票后达到规定获奖票数,只是由于数额等限制而落选的一、二等奖候选作品,可自动成为下一等级获奖作品并排在获奖作品前列。未达到规定票数而落选的一、二等奖候选作品,分别自动列入二、三等奖候选作品并排在候选作品前列。其中落选作品多于1件的,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

  3.各项目按设奖数额评选。如因评选特别奖而突破设奖总额,则减少相关获奖作品所在项目相应设奖数额。如达到规定获奖票数的各项目各等级作品多于该项目该等级设奖数额,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获奖名额出现并列,须经全体评委对这些并列作品再票决,过半数的获奖。

  如各项目各等级获奖作品数少于该项目该等级设奖数额的90%(如有小数点则四舍五入),可按该项目该等级设奖数缺额加1的数量,在该项目该等级落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后,对选取的作品再票决。

  4.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每个刊播单位(发布端、账号)的作品在消息、评论、通讯、新闻专题、系列报道5个评选项目中,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广播、电视机构合并的单位按两类分别统计,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按原三台分别统计。如同一刊播单位有2个(含2个)以上一等奖候选作品达到规定票数,取得票多的1个;如得票相同则需再票决,得票多者入选,落选的可自动进入二等奖并排在获奖作品前列。由此产生的一等奖缺额,取该项目一等奖落选作品中排在第一的作品再票决,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即入选,如未达到规定票数,则缺额不补。

  每个报送单位的参评作品在融合报道和应用创新奖项中,获一等奖不超过2个(含2个)、获奖总数不超过3个(含3个),对自荐作品按其刊发平台所属报送单位计。

  5.各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

  六、长江韬奋奖评选程序

  长江韬奋奖由评委会全体会议直接评选。

  (一)审议参评者资格

  评委会听取并审议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关于长江韬奋奖参评人员相关申报材料的公示核查处理情况报告,确认参评人员资格。

  (二)预投候选人

  全体评委审阅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充分讨论评议,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预投产生长江、韬奋两个系列各13名候选人。长江、韬奋两个系列分两张票同时投,每位评委各投不超过10名。其中,担任新闻单位领导职务的副局级以上人员,长江系列不超过2名,韬奋系列不超过4名,多投为废票。评委会按得票数从高向低,各取前13名为候选人。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则对这些并列人员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两轮票决后,最后1个名额仍出现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落选,其缺额不补。

  在13名候选人中,担任新闻单位领导职务的副局级以上人员,长江系列不超过3名,韬奋系列不超过5名。如得票前13名人员中,担任新闻单位领导职务的副局级以上人员超过规定数额,按得票顺序,长江系列取前3名,韬奋系列取前5名。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则对这些并列的人员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两轮票决后,最后1个名额仍出现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落选,其空出的名额由得票排在其后的非此类别候选人递补。

  (三)正式评选

  1.在对长江韬奋奖两个系列的候选人进行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获奖者。长江、韬奋两个系列分两张票同时投,每位评委各投不超过10名。其中,新闻单位领导职务的副局级以上人员,长江系列不超过2名,韬奋系列不超过4名,多投为废票。

  2.获奖者须达到实到评委半数赞成票。如达到规定票数者多于设奖数额,按得票数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则对这些并列的人员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票多者获选;如两轮票决后,最后1个名额仍出现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落选,其缺额不补。

  如达到规定票数者少于设奖数额,则按缺额数加1的数量,在落选者中按得票数从高向低依次取齐,然后再进行投票,达到规定票数者获奖。如此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者仍少于设奖数额,其缺额不补。

  3.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人员中,担任新闻单位领导职务副局级以上人员,长江系列超过2名,按得票数从高向低,取前2名,如少于2名,缺额不补;韬奋系列如超过4名,按得票数从高向低,取前4名,如少于4名,缺额不补。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则最多进行两轮票决,得票多者获选;如两轮票决后,仍出现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落选,其缺额由达到规定票数且得票排在其后的非此类别候选人递补。

  七、后续工作

  (一)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同《评选细则》、评委名单一并在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中国记协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二)评奖办公室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事实性举报进行核查,并按照《评选办法》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告评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评议意见转相关推荐单位工作参考。

  (三)评选结果将在公示及相关工作结束,报经中宣部审定后揭晓。

  (四)评委和工作人员严格履行所签署的《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保密协议》,在评选结果揭晓前,未经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授权,不得泄露有关评选工作信息。如违反,撤销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评委存在接受推荐(报送)单位和参评人员宴请、财物等行为的,撤销评委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撤销所涉人员、作品的参评或获奖资格,相关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活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报纪检监察部门。

  八、本《评选细则》经第34届中国新闻奖、第18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施行。《评选细则》未尽事宜,委托评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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