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2018年第一季度酒驾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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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辖区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
44 30343 44 13348 0 0 6852 0 0:00:04 0:00:01 0:00:03 6852境,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自2018年1月1日起,在辖区开展“酒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并持续保持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全力构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截止3月31日。交警大队查获酒驾99起,其中,醉酒79起,饮酒20起,现对查处的酒驾人员进行大曝光。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对于酒后驾驶的违法查处力度已经形成高压严打的新常态,酒后不要开车也作为一个常识妇孺皆知。然而,仍有不少驾驶员仍存侥幸心理,罔顾生命与安全。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驾驶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公安交警提醒:
遵守交通规则,
拒绝酒后驾车,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来源:伊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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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方方
编审:康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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